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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7篇

时间:2022-08-17 09:35:05  来源:网友投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7篇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办公室 百办通〔2021〕55号 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百色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7篇

篇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百色市委员会办公室

  百办通〔2021〕55 号

  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百色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 改革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中专学校:

 《百色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办公室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11 日

 — 2 — 百色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创新型百色建设,推动百色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发〔2020〕29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强化创新主体地位,发展壮大科技企业 (一)激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高研发经费比例,将研发经费投入作为申报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审核指标,对上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 1%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优先支持,企业按不低于申报支持额度 3 倍的比例配套投入研发经费。对研发经费支出指标达标的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每年由市科技、统计、财政部门研究公布),其超过当年达标要求部分的研发经费,给予 100%比例的后补助支持,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推行创新项目企业牵头制,针对企业技术需求编制项目指南,支持企业牵头组织实施产业导向类创新项目。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打造自治区级以上研发平台,并给予后补助和绩效奖励支持。健全国有企业创新考

 核激励制度,将企业研发投入视同业绩利润,对重大科技创新给予考核奖励加分。

 (二)加快发展壮大科技企业。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双提升”,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 40 万元后补助奖励,对到期连续申请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后补助奖励。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 40 万元、20 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自治区 1:1 比例给予后补助奖励。

 (三)着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实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75%政策基础上,全面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100%的新政策,改革清缴核算方式,对自治区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增按 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蛙跳”领域企业因引入投资、股权转让、股权稀释等产生的企业创始人(团队)应征个人所得税,在符合税收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执行分期缴税政策或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投贷联动、金融科技应用等试点,推进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对规模以上或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面临重大公共危机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科技型企业实施信贷利息贴息,企业可用创新券抵付银行同期贷款市场利率的 40%。每年积极争取自治区科技创新专项债券,不断加强政府投资的科技产

 — 4 — 业园区、新型研发机构、实验室及大科学装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对在科创板实现首发上市的企业,按自治区 1:1 的比例分阶段给予奖补和科研经费后补助。

 二、强化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拓展研发空间 (五)加强高端创新平台建设。以培育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的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为导向,加大财政投入,通过择优组建、内部整合、联合共建等模式,建设突破型、引领型的实验室。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培育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以“一事一议”方式支持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对新获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 300 万元、100 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50 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给予 30 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自治区级院士工作站、人才小高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 4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5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进站从事科研工作的院士、博士后,每年给予最高 30 万元、5 万元生活补贴。对新获批的市级人才小高地给予 10 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星创天地,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以上经

 费与国家、自治区补助叠加享受。各重点园区、大型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国家、自治区级创新平台载体,加强集聚创新资源,吸纳高端人才,进一步发挥技术转移、技术研发、资源共享、孵化企业等作用。

 (六)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对科技服务收入(含技术转让、技术股权收益)占总收入不低于 50%的新建新型研发机构,依据创新水平、投资规模等情况,经认定后分期分档最高给予500 万元的市本级财政经费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列支相应财政资金,扶持本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重点、特殊的新型研发机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

 (七)实行创新平台动态管理。加强对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星创天地、人才小高地等各类创新平台载体评估考核及结果运用,建立激励与退出机制,对评估考核优秀的,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对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实行黄牌警告乃至摘牌的惩戒措施。

 三、激发科技人员活力,加快推动创新创业 (八)加强知识价值导向激励。建立科研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创新岗位或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创新团队和一线优秀人才倾斜。竞争性科研项目用于科研人员绩效支出,以及经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酬支出,均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受单

 — 6 — 位绩效工资总量控高线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引导国有企业完善内部科研人员收入与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

 (九)加大高端人才引培力度。优化市级人才计划,完善评审管理考核,建立系统性、梯次化高层次人才项目体系。充分利用百色周边创新资源,通过项目引进、合作引进、兼职引进等形式,柔性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的“星期天工程师”“星期天教授”等高端人才。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机制,简化认定程序,强化主动引才功能,优化支持服务措施。下放人才评定自主权,事业单位可以本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在编人员数(含非实名编)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自行确定本单位高层次人才范围,并可自主确定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分配形式,其薪酬单独核定、台账管理,列入单位成本支出项目,不列入、不占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年薪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

 (十)构建科研诚信激励机制。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作风建设。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在各类科技项目合同(任务书、协议书等)中约定科研诚信义务和违约责任条款。加强失信惩戒力度,将科研领域主管部门认定的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信息纳入失信记录,与各行业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

 (十一)建立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对在科技体制改革和科

 技创新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偏差失误,只要勤勉尽责、未谋私利,能够及时纠错改正的,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对已勤勉尽责,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难以完成科研项目预定目标的,由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报告说明情况,经专家评议认为符合客观实际,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予以免责,不影响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提拔使用。对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经费资助或风险投资,符合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但资助项目未达到预期发展效果,相关领导干部和部门在勤勉尽责、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决策责任。

 四、加大科技合作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十二)支持 “ 创新飞地 ” 试点建设。支持市内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在国(境)外、先进省(区、市)、市外的科技资源、人才智力集聚区试点建立“创新飞地”“人才飞地”,获得认定的“创新飞地”“人才飞地”,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运营建设经费支持,依托国内外先进的科技、人才、平台优势,借力发展产业和吸纳人才,搭建综合性创新创业平台。

 (十三)加快科技创新资源集聚。重点围绕铝产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性能新材料、生物医药、优势特色农业、大健康产业等领域开展招商引智,构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国内

 — 8 — 外一流科技创新资源向我市快速集聚。全面链接东盟国家科技创新合作需求,打造集技术供需、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育等多种技术转移服务为一体的离岸创新合作新模式。

 (十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高校、科研机构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参照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奖励有关规定执行。对科技成果在我市实现转化并形成税收收入的,前 3年由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政府按产业化税收带来的地方财力分享部分的 40%给予成果研发团队奖补。税收贡献特别大的,3 年后可按“一企一策”制定相关政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单位第一完成人均属我市的,奖励相应的奖金。对参与获得国家、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个人,按实际获得国家、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奖金额度的 2 倍给予奖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作为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获得现金、股权或出资比例奖励;对正职领导人员给予股权或出资比例奖励的,需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且任职期间不得进行股权交易。

 五、完善科研管理机制,深化科研机构改革 。

 (十五)简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对项目实施周期 3 年以上且财政资助资金 50 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等实行关键节点“里程碑”式管理,除有特殊要求的外,

 其他项目以项目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原则上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探索项目申报直通车制度,在推行项目申报常态制的基础上,对有可能填补国内、自治区内空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或涉及国家、自治区战略性技术的项目,可专项专议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立项。

 (十六)优化科研项目经费开支。对在课题开发研究过程中长期聘用、无其他固定收入来源的科研人员,其劳务合同中的工资、社会保险补助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软件开发、设计创新、战略管理研究、基础理论研究等类别项目的人员经费可达该项目经费的 65%。对试验设备依赖程度低和实验材料耗费少的基础研究、集成电路设计等智力密集型项目,提高间接经费比例,小于 100 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 45%,100 万元及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 35%。试点推行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选择若干信用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单位或由高端人才牵头的创新团队,实行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经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通过技术验收的项目不再进行财务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监管。

 (十七)统一科研项目监管标准。探索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制度,对同一科研项目,市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实行监督、检查、审计结果互认,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审计和财务检查频次。科研项目承担法人单位依法依规制定的横向经费管理制度可作为审计检查依据。

 — 10 — (十八)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按照“优化一批、整合一批、转制一批”的原则,重组市本级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院所。优化各类科研院所,完善内部智力结构,推动科研院所制订章程,按章程规定的职能、业务范围和财务制度等开展科研活动。整合市级农业科研资源,试点组建市级综合性农业研究机构。县(市、区)要将有条件、科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科研事业单位进行整合,特别要整合设置分散、规模过小、职责相同相近、重复设置的科研事业单位,原则上一个研究领域只设一个科研机构。推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应用类科研院所逐步转制为科技型企业,按规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不断优化调整科研院所规模结构,促进科研创新能力提升。

 六、强化科技改革保障,推动经济高质发展 (十九)加强科技创新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市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科技创新专题汇报,研究涉及科技创新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市科技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创新资源的配置,加强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突出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科技支出作为每年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科技支出只增不减。新增预算原则上要重点向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及基础研究...

篇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治 区 人 民 政 府办 公 麽  广 西 壮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 广 西 强 化 实 施 创 新 驱 动 发 展战 略 进一 步 推 进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 新 深 入 发 展 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桂 政 办 发 〔2 0 1 8〕1 4 号  各 市 、 县 人 民 政 府 ,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各 组 成 部 门 、 各 直 属 机 构:

  《 广 西 强 化 实 施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进一 步 推 进 大 众 创业 万 众 创 新 深 入 发 展 的 实 施 方 案》已 经 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 请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2 0 1 8 年 2月2 6 日  广 西 强 化 实 施创新 驱 动发 展战 略进一 步 推 进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 新 深 人 发 展 的 实 施 方 案  创 新 是 社 会 进 步 的 灵 魂 , 创 业 是 推 进 经 济  社 会 发 展 、 改 善 民 生 的 重 要 途 径, 创 新 和 创 业  相连一 体、 共 存 共 生 。

 为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 院 关 于 强 化实 施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进一 步 推 进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 新 深 人 发 展 的 意 见 》 ( 国 发  〔2 0 1 7〕3 7 号)

 精 神 , 进一 步 推 进 我 区 大 众 创 业 、 万 众 创 新 深 人 发 展 , 结 合 我 区 实 际 , 特 制 定本 方 案 。

  一、工 作 思 路  全 面 贯 彻 落 实党 的 十 九 大 精 神 , 坚 持 以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为 指 导, 认  真 落实党 中 央 、 国 务 院 决策 部 署 , 统 筹推 进“ 五 位一 体 ”总 体 布 局 和 协 调 推 进“四 个 全 面”战  略布 局 , 牢 固 树 立 创 新 、 协 调、 绿色 、 开 放 、  共 享 的 发 展 理 念 , 坚 持 创 新 是 引 领发 展 的 第一  动 力 ,以 推 动“ 放 管服”改 革 为 抓 手, 破 除制  约创 新 创 业 发 展 的 体 制 机 制 障 碍 ; 以 振 兴 实 体  经 济 为 着 力 点 , 不 断 提 高 供 给 体 系 质 量; 充 分  发 挥 市 场 配 置 资 源 的 决 定 性 作 用 , 加 快建 立 以 企 业 为主 体 、 以 市场 为 导 向、 产 学 研 深 度 融 合  的 技术 创 新 体 系, 将 大 众 创 业 、 万 众 创 新打 造  成 为 我 区 深 入 推 进 供 给 侧 结 构 性改革 和 全面 实  施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的 重 要 支 撑 。

  二、工 作 目 标 (一)

 全 区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 新深 人 发 展 ,  新 旧 动能实现 平 稳 转 换, 传 统 产 业 加 快 转 型 升  级 , 新 技 术 、 新 业 态 、 新 模 式 不 断 涌 现 。

 适 应  创 新 创 业 需求 的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得 到 有 效 推 进,  包 容 创 新 的 重 点 行 业 审 慎 监 管 机 制 初步 形 成 。

  ( 二 )

 企 业 创 新 创 业 主 体 地 位 明 显 提 升,  2 5  

 重 点 领 域 技 术 创 新取得 重 大 突 破 , 产 业 核 心 竞  争 力 显 著 增 强 。

 典 型 区 域 、 关键 群 体 的 创新创  业 资 源 有效 汇 聚 , 创 新 创 业 与 实 体 经 济 深 度 融  合, 促 进 经 济 提 质 增 效 支 撑作 用 更 加 明 显 。 ( 三 )

 创 新 创 业 试 点 示范 建 设 工 作 取 得 新  成 效 , 南 宁 高 新 区 国 家“ 双 创 ”示 范 基 地 、 柳  州 小 微 企 业 创 业创 新 基 地 城市 示 范 、 全 区 农 村  创 新 创 业 示 范 基 地 等实 践顺 利推 进 , 形 成一 批 可 复 制 、 可 推 广 的 成 功 经 验 。 三 、 工 作 任 务  (一)

 加 快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

 加 快 建 设 我 区 知 识 产 权 运营服务 体 系,搭建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 台。

 推动 科技 成 果、 专 利等 无 形 资 产 价 值 市 场  化 , 促 进 科 技 成 果 、 专 利在 企 业 的 推广 应 用 。

  完 善 我 区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奖 励 政 策 , 推动 出 台 科  技 成 果 限时 转 化 条例 。

 强 化激励 导 向 , 推 动 科  研 院 所 落 实 国 家 和 自 治 区 科 技成 果 转 化 法 律 法  规 和 政 策 , 科 技 成果 转 化 收 益 用 于 对 完成 、 转  化 职 务 科技 成 果 团 队 或 个 人 的 奖 励 和 报 酬 , 不  计 人 单 位 绩效 工 资 总量 , 提 高 科 研 院 所 成 果 转  化 效率 。

 加 强 对 髙 校、 科 研 院 所、 行 业 龙头 企  业 政 策支 持, 引 导 众 创 空 间 向 专 业 化 、 精 细 化  方 向 升 级 。

 推动仪 器 设 备 开 放 共 享 , 建 设覆 盖  全 区 各 类 科 研 设 施 和 仪 器 的 自 治 区 大 型 科 研 仪  器 共享 网 络 管 理 及 服 务 平 台 。

 开 展 科 研 院 所 创  新 创 业 共 享 行 动 , 推 动 科 技成果 在 全 区 范 围 内  实 现 共 享 和 转 化 。

  (二)

 拓 展 企 业 融 资渠 道 。

 合 理 赋 予 大 型 银 行 县 级 支 行 信 贷 业 务 权 限 , 支 持 地 方 性 法人  银 行 在 符 合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提 供 普 惠金 融 服 务 。

  完善 债 权 、 股 权 等融 资 服 务 机 制 , 推 进 知 识 产  权 融资模 式, 加 快 研 究 出 台 广 西 专 利 权 质 押 融  资 相 关 政 策; 持 续 优 化 科技 型 中 小 企 业 融 资 机  制 , 鼓 励 各 级 人 民 政 府建 立 政 银 担 、 政 银 保 等  不 同 类 型 的 风 险 补 偿 机 制 。

 按 国 家 工 作部 署 改  革 财 政 资 金 、 国 有 资 本 参 与 创 业 投 资 的 投 人 、  管 理 与 退 出 标 准 和 规 则 , 适 时 推广创 业 投资 企  业 和 天 使 投 资 个 人 有 关 税 收 试 点 政 策, 实 现 创  业 投 资 领域 信 用 记 录 全 覆 盖 。

 推动 设 立 一 批 支 持 创 新 创 业 投 资 基 金,引 导 和 规 范 各 级人 民 政  府 设 立 创 业 投 资 引 导 基 金 。

 制 定 出 台《 广 西 创  新 券 管 理 办 法 》 , 探 索 建 立 创 新 券 、 创 业 券 跨 区  域 互 通 互 认 机 制 。 (三)

 促 进 实 体 经 济 转 型 升 级 。

 改革 和 创  新 科 研 管 理 、 投 人 和 经 费 使 用 方 式, 鼓 励 髙 校 和 科 研 院 所 的 科 研 人 员 与 创 业 者 开 展 合作 和 互  动 交 流 。

 建 设 若 干 产 业 创 新 中 心,整 合 利 用 现  有 创新 资 源 , 形 成 充满 活 力 的 创 新 网 络 , 培 育  建 设一 批 国 家 级 和自 治 区 级 创 新 平 台 。

 实 施 企  业 创 新 创 业 协 同 行 动 , 鼓励大型 企 业全 面 推 进 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新 工 作, 带 动 产 业 链 上 下 游  协 同 发 展 。

 创 新 监 管 模 式 , 推 动 构 建 适 应 新 经  济 发 展 的 包 容 审 慎 监 管 机 制 和 多 方协 同 治 理 机  制 。

 加快 中 国一 东 盟 信息港建 设 , 促 进 中 国 与 东 盟 之 间 数 字 经 济 交 流 与 合 作 。

 积 极 落 实 支 持  大 众 创 业 、 万 众 创 新 的 用 地 政 策 。

 落实 和 完善  我 区 首 台 ( 套 )

 重 大 技 术 装 备 鼓 励政 策 , 开 展  我 区 首 台( 套)重大技 术装 备 奖 励 和 补 贴 工 作 。 充 分 利用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支 持 先进 制 造 业 发 展 。

  实 施 新一 轮技 术改 造 升 级 重 大 工 程, 支 持 关 键  领域 和 瓶 颈 环 节 技 术 改 造 。

  ( 四)

 完 善 人 才 流 动 激 勸 机 制 。

 制 定 灵活  的 引 才 引 智 政策 , 解 决 关 键 领 域 高 素 质 人 才 稀  缺 等 问 题 。

 探索 人 才 便 捷 签 证 , 优化外 国 人 申  请 和 取 得 人 才 签 证 的 标 准 条 件 和 办 理 程 序 , 研  究 制 定 外 国 人 到 区 内 工 作 各 项 创 新 举措 。

 按 照 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允 许 外 国 留 学 生 凭 髙校 毕 业 证  书、 创 业 计 划 申 请 加 注“ 创 业 ”的 私人 事 务 类  居 留 许 可 。

 落 实 国 家关 于 留 学 人 员 回 国 创新创  业 相 关 支持 政 策, 吸 引 更 多高 素质 留 学 人 才 来  桂 创 新 创 业 。

 启 动 高 校 和 科 研 院 所 薪 酬 制 度 改 革  试 点 工 作 , 深 化 高 校 和 科 研 院 所 薪 酬 制 度 改 革 。

  搭 建 创 新 创 业 资 源 对 接 平 台 , 进一 步 引导 和 推 动  各类科 技 人 员 投 身 创 新 创 业 大 潮 。

 加 快 将 现 有 支  持 大 众 创 业 、 万 众 创 新 的 财 政 政策 向 返 乡 下 乡 创  新创 业 人 员 拓 展 , 将 符 合 条 件 的 返 乡 下 乡 人 员 创  26  

 新 创 业 项 目 纳 人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范 围 。 ( 五 )

 创 新 政 府 管 理 方 式 。

 落 实 国 家《 公  平竞 争 审 査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 暂 行 )

 》 , 进一 步 健 全 审 查 机 制 。

 推 进“多 证 合一”登 记 制 度 改 革 ,  推动实 现 外 资 企 业一 个 窗口 登记 注 册 和 限 时 办  结 , 推 行 企 业 名 称 预 登记 改革, 完 善 市 场 主 体  简 易 注销 登 记 改革 , 升 级 完 善 广西 全 程 电 子 化  和 电 子 营 业 执 照 管 理 系 统 。

 加 大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 力 度 , 实 现“ 双随 机、一 公 开”监 管 全 覆 盖 ,  健 全 跨 部 门 、 跨 地 区 执 法协 作 机 制 , 推 进 市 场  监管领域 综合 执 法改革 。

 在有 条 件 的 基 层 政 府  设 立 专 业 化 的 行政 审 批 机 构, 开 展 相 对 集 中 行  政 许 可 权 改 革 试 点, 实 行 审 批 职 责 、 审 批 事 项 、  审 批 环 节“ 三 个 全 集中”。

 建 设 广 西 教 育 资 源 公  共 服 务 平 台, 建 立 优 质 数 字 教 育 资 源 共建 共 享  机 制 。

 推 进 跨 设 区 市 经 营 企 业 部 分 涉 税 事 项 全  区 通 办 , 推 进 缴 税 方 式 多 元 化 发 展 , 推 动 国 税、  地 税 联 合 办 税 。

 探 索 采 取 地 市 轮 流主办 模 式 ,  举 办 全 国“双 创”活 动周广西 分 会 场 活 动, 组  织 实 施 好“创 响 中 国”系 列 活 动 。

  四 、 工 作 要 求 (一)

 全 区 各 级 各 部 门 要 充 分 认 识 进一 步 推 进 大众创 业、 万 众 创新 深 入 发 展 的 重 要 性 、  紧 迫 性 和 艰 巨 性 , 认 真 履 职 尽 责 , 密切 协调配 合 , 加 强 督查检 査 , 确 保 各 项 政 策 落 到 实 处 。

  ( 二)

 全 区 各 级 各 部 门 要 适 应 、把握、 引  领 经 济 发 展 新常态,面 向 新 趋 势、 新 特 征 、 新  需求 , 勇 于 探 索 , 主动 担 当 作 为 , 出 实招 、 下  实 功 、 见 实 效 。 ( 三 )

 全 区 各 级 各 部 门 要 按 照任务分 工 ,  切 实 采取 有 效 措 施 , 把 各 项 任 务 落 到 实 处 , 进一  步释放 全 社会 创 新 创 业 潜 能 , 在 更 大范 围 、 更 高  层 次 、 更 大程 度 上 推 进 大 众 创 业 、 万 众 创 新 。

  附件 :

 广 西 强 化 实 施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进  一 步 推 进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新 深 入 发 展 的任务分 工 表  ( 本 刊 略,需 查 阅 的 读 者, 请 登 陆:

  h t t p :

 / / d . g x z f . g ov . c n /f i l e / 2 0 1 8 / 0 4 / 1 7 / 1 5 2 3 9 3 2 7 2 0 . p d f ) 广 西 壮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 20 1 8 年 全 区 政 务 服 务和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工 作 要点 的 通 知  桂 政 办 发〔2 0 1 8〕1 5号  各 市 、 县 人 民 政 府,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各 组 成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

  《 2 01 8 年 全 区 政 务 服 务 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工 作 要 点 》 已 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 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 2 0 1 8 年 2 月 2 6 日  2 7 

篇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通道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了通报表扬。根据通报,为进一步推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开展了第六次大督查。在对 16 个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中,发现了有关地方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在实践中创造和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

 在此次通报中,四川有两项经验做法“上榜”。其中,“四川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通道”,正是其中之一。在此次获得国务院办公厅“点赞”的探索中,“成都经验”以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通道进行了先行先试的尝试。位于成都的西南交通大学在全国率先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这场改革也被誉为西南交大的“小岗村试验”。此外,成都还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通道。

 今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将该项改革经验提炼为“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在 8 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进行推广。

 在蓉高校先行先试 近 近 0 1000 项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 几年前,全球第一列新能源空铁试验线在蓉成功投运。而这项技术成果正是由中国科学院院士、西南交通大学教授翟婉明团队研发的“新能源空轨列车成套技术”评估作价 2500 万元入股四川中唐空铁科技有限公司转化而来。

 为了不让高校科技成果被锁在柜子里变成“陈果”,西南交通大学在全国率先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确定职务发明人可以按照 7:3 的比例与学校共享专利权,评估作价入股后发明人持有专利权产生的 70%股份。截至今年上半年,西南交大已完成了 205 项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分割确权,通过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评估作价入股成立 24 家高科技创业公司,另有 6 家公司正在筹备注册,知识产权评估作价入股总值超过 1.3 亿元,带动社会投资近 8 亿元。

 以改革激活创新主体,打破科技成果转化的“中梗阻”,成都“声援”也从未止步,制定出台了系列政策和配套措施。成都市科技、财政等 8 部门制定了《关于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职务科技成果含义、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分割确权模式、确权流程、定价流程、收益分配、内部管理及部门职责进行明确,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范。

 截至目前,在蓉“2+6”“双一流”建设高校全部出台支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措施。全市已完成 400

 项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近 1000 项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作价入股创办企业 60 余家。

 新政体系力挺创新改革 截至 9 9 月底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 0 1000 亿元 随着这项改革的“破题”,一项项诞生于成都高校院所里的科技成果正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在四川大学,魏于全院士抗肿瘤药物、基因治疗技术等 7 项成果评估作价 3.6 亿元,以作价入股的方式与西藏承亿医药科技、深圳恒泽生物科技等 3家企业合作,在成都落地转化。双方合作中,预计可立项研发的新药品种超过 50 个,后期投资将超过 100 亿元。最终,川大将把7项成果作价入股形成股权的90%奖励给成果完成团队。

 此外,在成都,坐落着一家集医教研于一体的研究性专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银海眼科医院,该医院正是由成都中医药大学段俊国教授团队的专利成果“一种具有视神经保护作用的药物组合物及制备方法和用途”转化而来。该项专利成果评估价值 2063 万元,吸引太极集团、西藏药业、康弘药业、贵州百灵药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及社会资本组建了成都中医大银海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也离不开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撑。围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通道,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成都出台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简称“科技成果转化十条”)。“科技成果转

 化十条”注重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活力,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有机融合,有效增强科技成果供给能力。

 成都还首次出台《成都市关于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的若干措施》,这在四川省也属首次。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建设技术交易市场、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支持知识产权成果成交后产业化,创新成果在成都,从来就不缺乏于市场成长的土壤。

 今年,成都再次创新,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这部专门针对技术经纪人的职称评定办法。《成都市技术经纪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明确,在自然科学研究职称系列中增设技术经纪专业,明确技术经纪人评价标准,并成立评审委员会。

 一子落,满盘活。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带来的更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益显著,成都以高校科研成果为主要对象的技术交易市场日益活跃,成效金额不断增大。截至 2019 年 9 月底,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 1036.82亿元,同比增长 54.7%,其中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金额 728.15亿元,同比增长 56.0%,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金额 308.67 亿元,同比增长 48.79%。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成都发挥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创新效率,带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据统计,截至今年 9 月底,全市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113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49 家,新增国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4218 家。

 打响“ 菁蓉汇· 校企双进” 品牌 作 推动产业功能区、科技型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 288个 上月,市科技局发布成都 2019 年第三季度校院企地创新活力榜。其中,在 2019 年第三季度在蓉高校发明专利授权量前十中,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等都是‘菁蓉汇·校企双进’系列活动落地的高校。

 让成果与市场,让科技与产业,让创新与经济握起手,今年,成都市还启动“菁蓉汇·校企双进”系列活动。“菁蓉汇·校企双进”包括企业家进校园、科学家进园区、百校千企大对接等部分。“菁蓉汇·校企双进”通过搭建产业功能区与高校院所精准对接平台,不断引聚创新要素资源到产业功能区,让科技赋能成都产业功能区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成都市“5+5+1”重点产业领域和 66 个产业功能区,成都市制定印发了《2019 年“校企双进”系列活动工作方案》,截至目前,策划、组织开展了“企业家进校园”“科学家进园区”“百校千企大对接”三大系列活动 504 场(次),促进 200 余家企业与高校院所达成成果转化、技术开发合作项目 288 项。“政府搭台、校企主体、社会参与”的常态化“校企双进”活动局面逐步形成。

 “菁蓉汇·校企双进”构建了企业与高校院所对接常态化机制。活动开展以来,推动电子信息等 41 个产业功能区分别与

 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系统等知名高校院所的 266 个*********创新平台建立了常态化对接联系机制;170 名院士专家和知名教授面向 44 个产业功能区开展“点对点”技术创新服务。

 此外,“菁蓉汇·校企双进”推动了优质项目和创新平台向产业功能区聚集,以科技赋能产业功能区高质量发展。活动开展以来,直接推动产业功能区、科技型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科技创新平台 17 个、开展项目合作 288 个。(来源:成都市科技局)

篇四: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科技成果所有权和自主处置权改革实施方案

 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构建了覆盖科技活动全过程的政策体系。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部分政策举措未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科技创新和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影响了科技创新治理效能的进一步提升。按照全国科技工作会议要求,以政策落实落地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一、 科技金融 落实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17 号)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52 号)关于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引导企业拓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培育并规范知识产权保险市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试点,支持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以及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等 4 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青市监知〔2021〕152 号)关于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完善业务流程,建立适合知识产权质押特点的风险评估、审批授权

 和激励约束制度的要求,由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引导省内金融机构细化知识产权质押政策体系,完善估值评价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切实缓解科技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的问题。

 二、 科研财务助理 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 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22〕17 号)关于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规定,制定年度科研财务助理实施细则,切实解决科研财务助理制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 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的规定,根据《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效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青办发〔2021〕

 27 号)关于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不低于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 70%的奖励和报酬的要求,细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相关工作,按标准和要求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充分保障科技成果收益权,切实解决执行过程中缺乏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对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界定不清晰、奖励和报酬难以落实的问题。

 落实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 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218 号)关于鼓励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政策,探索以多种方式激励企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切实解决国有企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任单位:省国资委,各国有企业;完成时限:2022年 12 月并长期坚持)

 落实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吸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落地、鼓励支持技术成果交易转化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 号)关于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和中共青海省委

 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办字〔2020〕76 号)关于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吸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落地、鼓励支持各类技术成果交易转化,分别按照技术转移成效和技术交易额度等指标,给予相关奖补的要求,研究制定《青海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和技术成果交易活动进行奖补,切实解决奖补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 加快科技成果所有权和自主处置权改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和《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政府设立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国有企业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享有自主处置权,可以自主决定转化方式的规定,借鉴国家试点省市经验,选择部分大专院校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先行开展成果所有权和自主处置权试点,切实解决改革缓慢的问题。

 参考资料:青海省开展科技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

篇五: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场2020年第3期“放管服”背景下广西科研领域改革堵点及优化策略分析陆桂军唐青青摘要:“放管服”改革是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政府管理创新的“重头戏”。基于“放管服”背景下。为深入了解广西科研领域改革的整体概况,推动科研领域的改革发展,本文采用政策梳理、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法。深入剖析广西“放管服”改革实施的整体行为逻辑,收集整理赋予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堵点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广西更好地贯彻落实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文件提供参考借鉴。关键词:放管服;广西;科研领域;改革堵点;优化策略中图分类号:G64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4792(2020)03—12一08作者简介:陆桂军(1982一),男,硕士研究生,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情报与政策研究;唐青青(1985一),女,硕士研究生,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管理与政策研究。(广西南宁 530022)基金项目: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深化广西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对策研究”(项目编号:桂科ZLl9107016)O 引言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先手棋。是一场从观念到体制再到机制的深刻变革。在当前国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新形势下,广西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仍存在着诸多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鉴于此.本文主要采用政策对比分析、实地调研访谈等方法,梳理广西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通过与国内“放管服”改革代表性地区进行对比分析.研究提出深化广西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建议,对今后广西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2万方数据

 “放管服”背景下广西科研领域改革堵点及优化策略分析1 广西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面临的主要堵点1.1 在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上进度滞后在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上进度滞后.政策落实不到位。如在专家咨询费发放上,2017年财政部出台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已将高级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提升到1500一2400元/人天(税后),但是广西未及时修订相应政策,提高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仍执行的是2007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中高级职称人员500一800元/人天的发放标准,过低的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影响一些区外专家到广西开展咨询服务。1.2科研自主权下放仍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科研领域“放管服”政策执行不协调,尚未形成改革合力。近年来.广西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科技政策,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尚未统一”.仍按照原来本系统的政策标准执行,科研自主权“松绑”下放难以兑现。由于担心单位制定的内部制度遇到巡视检查、审计检查时不具有权威性、合法性、效用性,自主制定的不同于行政人员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难度大.部分高校科研院所仍处于等待观望状态,科研经费“松绑”下放改革变成了“空头支票”。如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离岗创业、兼职兼薪等管理举措在推行中与高校现行的岗位设置管理、教师岗位职业要求不相适应,致使该项政策难以执行。1.3科研和人事管理行政化色彩较浓一是科研管理行政化。长期以来用管理行政人员的办法管理科研人员。行政审批事项繁杂,部分管理完全参照公务员文件执行,例如科研人员出国学术交流,管理仍参照公务员文件执行,报批、实施以及经费使用等程度繁杂且不符合实际需求,致使办事难、耗时长;购买价格较低的科研物资或出差规定要用公务卡结算,项目临时聘请的科研人员无法办理公务卡.出差或购买科研物资无公务卡可用,也无法使用现金结算,造成了报销难的困境。二是科研单位人事管理编制化。一类科研事业单位受编制和财政限制,没有额外的经费聘用更多人才,也没有资金作为引才条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人才流失较大,且由于编制化管理,单位引进人才手续繁杂、时间长,报批程序常常历时半年,造成引才困难。同时,受编制化影响,岗位数量限额,职称评聘自主性低.造成获得职称晋升的有能力的专技人员不能及时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1.4科研经费管理“重物轻人”.未能充分体现科研人员价值广西科研经费人力资源成本只能用来支付“临时工”劳务费.正式的科研人员变成了“义务劳动”,极大地降低了在职在岗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目前广西科研项万方数据

 科技广场2020.3目劳务费开支范围仅限于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而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实施者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不能在科研项目列支劳务费:同时广西对“是否将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未作出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实行绩效工资管理的科研事业单位均把科研绩效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导致科研劳动变成了免费劳动。1.5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缺乏立法项层规划设计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围绕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都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除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其他制定的系列措施多是以意见、措施、方案等文件形式发布,一些创新举措缺乏权威性、可操作性,立法顶层设计不足,这也是导致诸多政策无法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原因。强化政策措施法律权威性才能给予科研人员足够的强心剂,才能提高相关部门、单位对创新政策的重视程度和贯彻力度。同时.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缺少立法层面的容错机制。现今的政策环境普遍存在着“不允许犯错”、“害怕犯错”的氛围,除2018年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从法规层面规定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建立容错机制外,目前广西在法律法规层面对其他方面的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尚无明确的容错规定.“出错“‘不合理”就追责。“乌纱帽不保”的政策环境导致高校、科研院所畏手畏脚.不愿意成为改革的先驱者、排头兵。1.6科研项目管理机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广西已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将所有科技项目交由第三方管理机构管理.但是广西第三方科技项目管理机构的专业性还有待提高.尚存在管理人员政策掌握不充分,不同人员管理标准不一致,多种类型科技项目管理实行“一刀切”等现象。科研项目管理机构在管理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过程中对许多类型项目均按同一个标准执行,有些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申报须知、申报指南、申报系统都未要求,管理机构在申报审核时却按其他项目条件审核.导致一些项目的申报人需经多次申报才能获受理。浪费了科研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行政审批繁琐的科研事业单位。2深化广西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对策建议针对广西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结合外省“放管服”改革的经验做法.提出破解广西科研领域“放管服”瓶颈问题的对策建议。2.1 打通科研自主权下放“最后一公里”一是狠抓政策落实。对广西所属各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智库以及其他承担科研任务的单位明确要求按照国家和广西科研领域“放管服”文件精神修订和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和制度,确保已经出台的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有关政阳万方数据

 “放管服”背景下广西科研领域改革堵点及优化策略分析策落实到位。二是健全完善广西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政策。针对当前广西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存在“放权”不够彻底、“管理”不够到位、“服务”不够周到的现象,梳理找出广西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参照广东、上海等地的经验做法,围绕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建立完善科研管理机制、强化科研人员自主权等重点,从自治区层面出台专项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广西科研领域“放管服”政策环境。三是加强对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督查指导。开展对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和督查。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对所属科研单位落实赋予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剖析自身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存在的堵点、难点,分析哪些需要上级部门指导帮助。同时,加强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政策审计.以是否符合国家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神和方向作为政策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对于符合国家精神和方向但不符合现行相关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充分尊重科研规律,考虑地区实际,及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规定措施。2.2进一步下放科研项目管理自主权一是深化科技创新项目委托管理制度。科技项目行政管理部门要与项目管理委托专业机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明确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加大对项目执行情况好、结题率高、信誉佳的单位、团队、学术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委托力度.探索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直接委托制项目立项模式和直接委托管理模式。二是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制定由财政部门牵头.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的高校科研院所经费财务报销制度实施细则.增强单位内部财务制度的权威性、合法性、效用性,打消单位不敢执行、不愿执行的顾虑:推动科技计划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改革,减少中间环节,把科研自主权直接下放到一线科研人员手中,调动各层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三是摘掉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控制的“帽子”。总结广西大学、广西科学院等科研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试点的经验.并参考全国各省市的改革做法.全面推行纵向科研激励收入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的改革;加大对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落实情况督查力度,保障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激励奖励收人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的政策落地生根。2.3落实完善科研人员薪酬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合理稳定增长的薪酬激励机制。对部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按规定申请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高校、科研院所聘用的高层次人万方数据

 科技广场2020.3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目标年薪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激励力度,逐步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实行差别化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广西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自身定位、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以突出业绩为导向,结合发展目标,建立岗位与职责、业绩相匹配的薪资收入分配机制。2.4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一是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对于利用政府财政资金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由单位对成果把关,根据贡献度和责任划分情况,在不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不影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赋予相关科技人员对成果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二是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咨询制度。结合广西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定期组织人员对接企业技术需求,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支持共性技术、公益类技术研发,引导企业加强与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引智引才合作,寻求技术解决方案和技术合作,引进、消化一批科技成果。三是落实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等有关文件精神,把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股权激励政策落到实处。2.5 全力打造创新创业创造服务平台一是建设中国一东盟科技城。结合广西地缘优势和实际情况.大力建设中国一东盟科技城.将其建设成为中国一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升级版的核心载体和旗舰项目.成为中国一东盟创新要素融合发展的重要引擎,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做出新的示范。通过建设中国一东盟科技城.聚集一批中国和东盟的科技创新机构和企业。搭建一批中国东盟科技创新合作的平台载体。落地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重大项目,将其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集科技研发、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服务、高科技产业及综合配套设施于一体的科技创新高地。二是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大胆尝试、先行先试,争当“吃螃蟹的第一人”.充分赋予新型研发机构自主抉择发展权力.以市场导向和社会评价作为“试金石”,全面构建管理特色化、高效化、用人不拘一格化、合作常态化的运行机制,建立以高质量创新成果、高效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高品质科技服务为主要分配依据的多元化奖励、绩效评价和薪资分配体系,最大力度调动和释放新型研发机构及其所万方数据

 “放管服”背景下广西科研领域改革堵点及优化策略分析属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和积极性。三是打造高水平创新创造载体。着力引导创新创造功能区提质增效,健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个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体制机制,加快创建南柳桂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梧州、钦州高新区建设国家级高新区,推进创新型城市与特色小镇建设有机结合。推动柳州、桂林等一批区内科技、经济水平较高、创新氛围好、创新人才聚集的城市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城市,形成科技体制机制健全、体系结构科学合理、创新成效好、经济效益高的区域创新中心。2.6建立“放管服”改革风险防范机制一是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篇六: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 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科技部等 9 部门印发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 号)和《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有关要求,现就黑龙江省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的部署要求,树立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是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打破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难的症结,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与责任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要发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实现龙江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科技力量。

  2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激励政策不明显、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不突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能力不强、风险防控及尽职免责不完善等问题,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

 ——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和科技创新规律,最大限度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科研立项与成果转化机制。

 ——坚持先行先试。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鼓励试点单位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探索“先赋权后转化”激励机制,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 选择 11 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鼓励科研人员通过自行实施、合作实施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改革内容 (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 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

  3 权属于单位。试点单位可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允许本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赋权成果应当具备权属清晰、应用前景明朗、承接对象明确、科研人员转化意愿强烈等条件。成果类型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生物医药新品种和技术秘密等。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事关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成果暂不纳入赋权范围,探索建立赋权成果的负面清单。

 鼓励试点单位通过转化前约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比例的形式激励科研人员转化成果。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在团队内部协商一致,书面约定内部收益分配比例等事项,指定代表向单位提出赋权申请,试点单位进行审批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5 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点单位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签署书面协议,合理约定转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比例、转化决策机制、转化费用分担以及知识产权维持费用等,明确转化科技成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办理相应的权属变更等手续。对于拟申请专利和已提交专利申请的职务科技成果,试点单位应当依据赋权协议与成果完成人共同申请专利或变更专利申请权。

 (二)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4 鼓励试点单位优先采取独占许可、排他许可等方式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 10 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向单位申请并提交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由其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共同实施该项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单位进行审批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5 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点单位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签署书面协议,合理约定成果转化义务,许可方式、许可期限、支付方式以及转化所获收益的分配比例等事项,在科研人员履行协议、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积极进展、收益情况良好的情况下,试点单位可进一步延长科研人员长期使用权期限,并重新签署约定协议。试点期内签署生效的长期使用权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继续履行。

 (三)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试点单位应建立健全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机制,加大对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的奖励力度,确保科研人员收入与实际贡献相匹配。对科研人员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在本单位原有的奖励激励政策基础上,可适当上调奖励比例。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科研人员及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奖励和报酬,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总量控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四)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充分赋予试点单位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探索形成符合科技

  5 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试点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试点单位将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给国有全资企业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试点单位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给非国有全资企业的,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试点单位可自主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化的科技成果进行价值评估、转化成本核算,为成果转化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对试点单位中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完善科研人才评聘体系,加大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评价指标权重,不再简单以专利申请量、授权量、论文数量为考核内容,将通过赋权形式转化职务成果情况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人才评价、绩效考核和科研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六)健全试点单位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试点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配套制度,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的基本条件、操作程序、处置分配、组织保障、异议处理等内容。试点单位为落实本试点方案所制定或细化

  6 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可作为审计检查、巡视督查和纪律检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试点单位可以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探索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产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全社会监督。实行协议定价的,试点单位应对成果名称、拟交易价格和技术入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5 日。对于赋权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应完善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各方权益。鼓励试点单位和科研人员通过建立科研基金等方式,将成果转化收益继续用于中试熟化和新项目研发等科技创新活动。

 (七)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试点单位应积极推进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开展信息发布、成果评价、成果对接、经纪服务、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异议处理等工作,建立技术转移全流程的管理标准和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在符合科技成果转化权属相关法律和政策前提下,试点单位可赋予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和转化科技成果的权利,授权技术转移机构代表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与需求方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谈判等相关工作。大力培育技术转移人才,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对职务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试点单位可在转化净收入单位留成部分中提取不低于 15%的经费用于人员奖励和机构能力建设。

 (八)加强赋权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安全和科技伦理管理

  7 科研人员将赋权科技成果向境外转移转化的,应遵守国家技术出口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国家秘密的职务科技成果的赋权和转化,试点单位和成果完成人(团队)要严格执行科学技术保密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试点单位和成果完成人(团队)与企业、个人合作开展涉密成果转移转化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并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赋权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伦理管理,严格遵守科技伦理相关规定,确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安全可控。

 (九)建立尽职免责机制 强化责任担当,鼓励试点单位领导干部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因不可抗力、政策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失败的,单位有关人员不承担责任。单位通过挂牌交易、拍卖,或已经经过公示程序以协议价格成交的,在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试点单位领导在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成果赋权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各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容错和纠错机制,激发试点单位的转化积极性和科研人员干事创业主动性、创造性。完善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机制,以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和改革方向、是否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定性判断标准,实行审慎包容监管。

 三、试点对象和期限 (一)试点单位

  8 按照自愿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试点工作,推动省内基础条件好、改革意愿强、先行先试效果突出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赋权试点,推动试点单位在落实好已出台政策的基础上,寻求新的政策突破点,探索推动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总结梳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逐渐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单位为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东北农业大学、省科学院大庆分院、省农业科学院园艺分院、省农业科学院大豆研究所、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

 (二)试点期限 试点期 3 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科技厅会同省发改委、教育厅、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商务厅、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做好顶层设计,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研究推动试点工作的细化措施,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实施。试点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形成本单位试点工作方案,做好试点工作成效总结和经验推广工作。

 (二)加强评估监测 落实试点工作报告制度,试点单位要将试点工作方案在本实施方案印发 3 个月内报省科技厅,试点工作年度总结和职务科技

  9 成果转化名单要在次年 1 月底前报至主管部门和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试点咨询服务小组,对试点中的一些重大事项,组织科技、产业、法律、财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家,开展决策咨询服务。省科技厅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三)加强推广宣传 省级科技、发改、教育、工信、财政、人社、商务和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跟踪指导。对于试点工作形成的成功经验、好的做法和模式,形成经验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宣传,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和偏差,及时予以解决和纠正。

篇七: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20 年第 11 期  总第 425 期公共政策中国行政管理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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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MINISTRATION一、问题的提出:探究中国特色政策试点微观机理的必要性政策试点是中国治理实践中特色鲜明的政策生成、测试与改革机制,是深入理解中国政策过程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经验的重要视角,已进一步成为深化各领域全面创新改革的显性制度工具。[1][2]“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 1978 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包产到户”,到 1984 年国务院确定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从 2016 年浙江引领的“最多跑一次”,到截至2020 年中国十八个自贸区的改革试点任务清单,中国过去 40 年来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之一就在于政策试点机制在推动创新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政策试点通过多层次的决策与央地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同,使改革由基层走向全面、分散走向集成。试点的过程机制根植于中国国家治理的宏大背景与改革开放实践土壤,[3] 是丰富中国话语体系下公共政策理论的重要方面。[4]-[7]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指出, “抓好试点对改革全局意义重大”,应深入加以理论研究。根据政策试点的发生模式可分为由中央政府提出并主导的“顶层设计”模式,以及由地方或基层提出并主导的“基层首创”模式,二者之间存在完全不同的政策逻辑。“基层首创”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试点模式,政策试点的原则精神和操作程序均源自基层组织或地方政府,这是新时期中国国家治理结构与治理方式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表征之一。政策试点促成政策创新的发生机制是一个复杂情境问题,[8] 具有显著的中西差异,[9] 中国情境下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对公共管理理论的完善是特殊且必要的,需要寻找事件切口并通过基于事实的个案深度观察发现其内在机理。目前,我国政策试点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稳定的程序,然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仍存在亟待持续探索的方面,从而为*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一等)“中国情境下引致突破性创新的科技政策体系建构研究”(编号:2019M660045);四川省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四川 5+1 现代产业的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融合战略研究”(编号:2020JDR0051);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所有制改革的动力机制及其政策选择研究”(编号:SS18-A-14)  作者:刘鑫,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博士后,四川成都 610031;穆荣平,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190DOI:10.19735/j.issn.1006-0863.2020.11.10基层首创与央地互动:基于四川省 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政策试点的研究*刘 鑫 穆荣平[摘 要]

 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试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构成。“基层首创”是对中国特色政策试点中相对于“顶层设计”改革推进模式的学术表达,央地互动是试点进程的核心推动力。本文运用嵌入式纵向个案研究方法并结合事件史分析,基于对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政策试点前后10 年的案例调查,根据央地互动关系特征将构建央地府际态度分化、有限沟通、非正式互动、互动路径迁移四阶段分析框架,并对政策试点的微观机理“解剖麻雀”,为完善中国特色政策试点理论提供支撑。研究发现,基层首创需要合适的制度氛围不断激发关键人物和地方政府的改革决心,政策试点中的阻力破除需要制度化的容错试错机制和更多元的政策沟通机制,中国特色政策试点的优越性体现在,其特有的央地互动机制在推动组织变革、治理结构优化、制度再设计和治理效能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关键词] 中国特色;政策试点;基层首创;央地互动;案例调查 [中图分类号] D0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0863(2020)11-0083-09

 84 2020 年第 11 期  总第 425 期中国行政管理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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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MINISTRATION公共政策在实践中开展政策试点与政策创新提供理论与现实参考。第一,深入的纵向案例研究与微观视角观察对政策试点机制的内在逻辑分析有待加强,试点主体从地方政府逐渐下沉至基层主体的趋势有待关注;第二,对政策试点到政策创新过程中的内在逻辑与各关键环节的衔接与触发机制分析需要加强,对于完善中国特色政策试点机制理论与政策创新路径理论话语体系至关重要。本文将重点围绕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首创”政策试点到宏观政策创新是如何发生的、其中的关键因素和央地互动机制如何,开展基于典型案例调查的纵深研究,力图从实践社会科学角度揭示中国特色政策试点的事件史过程,提炼其内在机理。二、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对中国特色政策试点研究议题的梳理(一)政策试点的功能定位需在中国多情境治理实践中加以完善政策试点一般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为寻求新的政策工具,而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的分权式或局部性决策试验,其目的在于寻求新的政策方案,并通过政策学习与扩散推动政策创新。试点被认为是中国最具特色政策决策方式,是中国“土生土长的方法论”。[10] 20 世纪80 年代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土地改革,就是以安徽小岗村为试点, “试验式”地打破旧的农村土地制度。政策试点能够在中国公共决策中彰显成效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要素整合”方面所独具的优势。按照西方公共政策传统理论,政策试验是按照一定的政策目的、方案和程序,在控制某些条件的情况下人为地改变一些社会因素,进而探求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因果关系。[11] 西方往往由于其政治制度中的刚性因素,使政策试验及结果推广的制度空间狭小。[12] 中国特色政策试验在突破某领域“旧制”的同时,以把发展目标的紧迫性与发展过程的渐进性结合起来,并通过政府在要素整合、资源配置与执行力等方面的强大能力,为政策试验提供应用场域、风险兜底与制度保障,为将政策试验结果由学术理论上升为政策创新依据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势能。[13]然而中国特色政策试点的研究情境还有待持续加以丰富,其功能定位需要不断在多情境的治理实践中加以完善。(二)政策试点机理应关注过程与方向双重视角按照政策试点的过程特征,可将其归纳为“探索 -控制”、 “试验 - 认可”、 “吸纳 - 辐射”三种模式。“探索 - 控制”过程通过扩大地方政府和基层试点单位的自主决策权,进而形成多元协同治理新格局,使得治理“新点子”竞相涌现,但为了试点路径不逾越制度边界,需上级予以合理控制。[14][15]相比之下, “试验 - 认可”过程是在集权管理、分权竞争、实事求是的体制文化与政策试点相互耦合之下,[16] 优先选择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领域,对具备条件的探索做法进行系统性试验,跟踪评估试验的综合效果和影响,在中央的认可机制下,淘汰并筛选形成初步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17]“吸纳 - 辐射”过程则是政策试点到政策创新的关键一跃,中央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反馈将“认可”升级为“吸纳”,伴随扩大试点、全国试行和全面推进的过程,推动相关制度的创新,[18] 并不断强化改革创新的制度化、规范化、合法化。[19] 上述从过程视角对政策试点的研究归纳还不足以实现对其微观机理的剖析,方向视角也是政策试点研究应予以关注的,按照政策试点的推动方向,即“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本文将其划分为“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两种模式,能够弥补已有研究中仅对过程特征的关注而忽略对不同方向试点过程的区别研究。(三)新时代政策试点的价值体现在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价值赋予了政策试点机制灵魂性根基,决定了政策试点作为新时代国家治理工具之一的基本依托与发展方向。从价值理念上看,中国特色政策试点通过中央和地方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以及“准正式”、 “非成文”、“特事特办”治理机制和工具的参与实现均衡治理,[20]有效均衡了中央与地方、显性制度与隐性制度、原则精神与灵活机制之间的关系;政策试点的参与主体不仅有政府,对政策试点的观察和评估也吸纳了多元社会主体,[21][22] 政策试点从事实上构建了一个“政府 - 市场 - 社会”相结合的治理体系,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政策试点是一种重要的治理工具,治理工具和方法的应用创新是简化政策问题识别、破解改革路径曲折、达到现实与理论相结合,进而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对政策试点从实践到理论的升华,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进程中的必然选择,这方面的研究需要继续加以强化,以提升政策试点的价值理性与治理内涵。(四)政策试点中的央地互动是机理研究的关键一般来看,在中国得以成功推动的政策试点往往是央地有效互动的结果。在利益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央 - 地方”互动关系是政策试点过程的基础型变量,例如, “分级制政策试验”就蕴含了多个政策阶段的央地互动。[23]-[25] 一方面,中央在顶层战略目标设置上能够考虑基层实际,具备“适当性”。政策试点既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又要考虑地方的发展需求与实际需要,成功的基层试点也往往符合国家当下的战略目标和基层诉求,有研究发现中国政策试点明显受到自上而下的政治权威影响,中央的政策偏好对于政策试点的方向影响较大,但成功的试点往往是央地利益妥协和目标协同的结果,这其间一般要经历央地之间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反复酝酿沟通。[26] 另一方面,缺乏央地间的有效互动或互动程度不足可能造成政策实施要素保障的“不完备”。造成一些试点范围扩大或上

 85 2020 年第 11 期  总第 425 期公共政策中国行政管理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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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MINISTRATION升为国家性政策法规,而一些试点却止步首轮甚至不了了之的关键因素。有研究系统地观察和分析相关试点并提取关键特征认为,缺乏央地互动会造成试点经费来源无法保障、试点实施方案难以具体落地、试点面临制度风险等。[27] 而中国特色政策试点过程中的央地互动是如何发生的,还缺乏基于案例实证的实践解释。综上,已有研究议题构建了中国特色政策试点的基础理论与基本框架,然而,少有研究针对我国政策试点的微观过程机理进行深入分析,并对四大议题加以融合考虑与实证检验,政策试点过程中的央地互动机制还需要更多现实案例加以验证和概括;另一方面,缺乏对政策试点模式的分类审视,较少关注政策方向性视角下的中央和地方多主体关系及其互动。为了深入政策试点理论研究并提炼治理内涵,一系列机理性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剖麻雀”,将政策试点研究的问题层级由“是什么”推进到“为什么”、 “怎么样”:

 (1)分类区别研究“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两种不同模式主导的政策试点,并尤其加强对后者的关注; (2)厘清政策试点到宏观政策创新的关键因素和各阶段过程机理; (3)探索“基层首创”模式下央地之间的政策互动沟通机制。这正是本文力求回应的几个问题。三、研究设计与方法(一)方法选择本文把政策试点中影响改革进程的参与者视为关键人物,把影响改革进程的节点事件视为关键事件。选取嵌入式纵向个案研究方法并结合事件史分析,主要出于以下三方面原因:第一,本文的核心问题是基层首创的政策试点如何推动政策创新,是典型的过程机理分析,适合从案例到理论的一般归纳分析;[28] 第二,本文选取的典型案例包含多个路径线索,是一个复杂、动态的综合改革过程,纵向案例研究有利于识别复杂问题中的因果关系,[29] 把握其中央地互动微观机理;第三,嵌入性案例研究的事件史分析,适合探讨多元异质性主体互动的演化。本研究跨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策试点单位、改革关键人物,符合行动主体的异质性特征。(二)案例描述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突出障碍主要集中在以高校为代表的公立科研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显示,以 2017 年为例,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1.4%,用于生产产品并投放市场的科技成果占比仅为1.7%。究其根源,高校科技成果权属中存在的“国家 -单位 - 个人”三者间利益不平衡因素导致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较低、创新的动力与活力未被充分激发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对于驱动技术商业化应用、优化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义与日俱增,但在我国实践中仍面临制度性障碍。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基层首创”的政策试点,在当前中国全面创新改革进程中具有代表性。

 ①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复杂的政策系统,其中的成果所有权问题突破了《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科技进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及第三十八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涉及重大改革而引起各方关注。为持续推进创新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四川省通过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创新,并形成了政策试点的经验模式(见图 1):2015 年 10 月,四川省出台《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将这一试点作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头条”内容;2016 年 1 月,西南交通大学在全国高校率先出台《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交大九条”),规定了学校和发明人共享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知识产权激励模式,即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西南交大也因此被媒体誉为“科技小岗村”;2016 年 11 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截至 2018 年12 月,西南交大已有 200 余项职务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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