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
支部委员会
工
作
制
度××××××支部委员会编制
××××年×月
目
录
第一章
工作职责…………………………………………………………………2-6第一节
党支部工作职责……………………………………………………………2第二节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3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届
第七节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4宣传委员工作职责…………………………………………………………5纪律委员工作职责…………………………………………………………6工作制度……………………………………………
…………………7-35党支部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8-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11-14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15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16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1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第八节
党员党性分析制度……………………………………………………19-2第九节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1第十节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22-25第十一节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26第十二节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2第十三节
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28-2第十四节
党工团联席会议制度……………………………
……………………3第十五节
人才培养机制………………………………………………………31-32第十六节
重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33-35第一章
工作职责
党支部工作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
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
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5.
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6.
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7.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8.
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2.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
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
经常同支部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
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风和“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2.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具体办理接转组织关系。
4.
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
5.
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3.
指导和推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学习和体育活动。
4.
抓好党团工作宣传队伍建设,提出党团宣传建设合理化意见,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纪检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纪检委员是在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分管党支部的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思想
实际,提出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
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党风党纪的教育。
3.
检查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4.
研究本单位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5.
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状况。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6.
对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第二章
工作制度
党支部学习制度
1.
中心学习小组:中心学习小组由书记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感,正确把握形势,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
2.
全体干部学习组:每周二下午为集中学习日,全体党员员参加,有特殊情况的须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得缺席。
3.
党小组集中学习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学习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基本知识、上级文件、领导讲话、有关报刊、重要文章和科技文化知识等,学习或传阅相关的文件、通报。
4.
在学习中,支部要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半年对每个人的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检查。
三会一课制度
1.
支部党员大会
1.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1.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2.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1.2.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1.2.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1.2.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1.2.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1.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组织委
员或其他委员主持。
1.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1.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1.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1.做好会议记录。
2.
支部委员会
2.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2.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2.4.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办法、措施。
2.4.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2.4.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2.4.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2.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2.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2.做好会议记录。
3.
党小组会
3.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3.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3.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3.4.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3.4.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4.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3.4.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3.4.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3.6做好会议记录。
4.
党课
4.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4.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1.
党支部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一般每一个月一次),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六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2.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2.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2.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2.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2.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3.
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一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4.
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五天上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5.
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5.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5.1.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各自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5.1.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支部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党支部书记汇总。
5.1.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组织委员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5.1.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各党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5.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5.2.1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5.2.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5.2.3由党支部组织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5.2.4党支部委员对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也可发言。
5.2.5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2.6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5.2.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5.3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5.3.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党员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并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纪律的,应分别交纪委等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5.3.2及时汇报。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5.3.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6.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学生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7.
党支部的党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已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挟嫌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8.
由党支部负责抓好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贯彻落实,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检查和监督。
9.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如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有悖,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
1.
按照党章规定,党支部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时,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
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2.1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2.2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换届选举工作的书面请示报告。
2.3起草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事项。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实施选举知识的教育。
2.4按照《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基本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选举办法。
3.
严谨细致,严格按规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3.1候选人应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来确定(候选人的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并按规定格式书面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2严格选举的程序。主要是:选举前清点人数,确定选举资格;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名单(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产生);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填写选票;投票和开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大会结束。
3.3召开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
3.4向上一级党组织提交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的书面报告;
2.5选举工作资料存档。
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1.
转移党员党组织关系是党的组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肃对待。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或党组织专人代办。
2.
开出:党员因工作调动或工作需要,可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3.
转移:系统内部转移党组织关系,可直接对口各单位的组织部门。转移到系统以外的党组织关系,要到上级党委组织部交接组织关系后方可带走。
4.
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一般由党员本人携带,不能由他人携带。自己不能携带的,应由党组织进行办理。
5.
保存:接收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时,要进行登记并存档保管。
6.
党员外出脱产学习或因某种原因不在本地的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不转移组织关系,而须由原单位开具“中国共产党员证明信”;六个月以上的,要按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组织上的处理解决。
7.
对需要转移组织关系而未办理转移关系的,要及时督促办理。对没有正当理由而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学校党委和党支部书记要及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党章》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1.
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
2.
汇报思想,交心谈心,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矛盾,改正错误,解决重
点突出问题,增强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3.
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完成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4.
坚持民主集中制,每个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
5.
组织生活会要突出实效,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每次生活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6.
组织生活会一般于每年年底召开(特殊情况例外)。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
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2.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和诫免,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
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教育工作,并根据组织部门党员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4.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自觉参加,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5.
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6.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党员党性分析制度
1.
分析评议的时间安排:每年,党支部要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
分析评议的主要内容: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分析评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项:
2.1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把实现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2.4是否坚持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
2.5思想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创业。
3.
分析评议的方法步骤。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分五步进行:
3.1组织学习。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也可结合当时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党员思想认识。
3.2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引导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各级党组织提出的要求,对照评议的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情况,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找出差距,并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方面,从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3.3进行民主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
3.4提出评议意见。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议,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民主评议情况,对党员逐一提出综合评议意见。评议意见要与评议对象见面,听取本人意见。
3.5反馈评议意见。评议意见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向每个党员反馈。评议意见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对初步评定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核实,经上级党委审批后确定。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注意听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意实效。
3.6开展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要根据上级党委统一做出的安排,采取学习动员、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交心、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提出评议意见、反馈评议意见等七个步骤进行。
4.
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采取适当形式给予表扬和表彰。对评议出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经教育帮助仍然不改正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负责组织,一般情况下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达到纯洁组织,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2.
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
2.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2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
2.3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
2.5是否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清正廉洁,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2.6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1.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2.
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可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并及时安排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未经局业余党校统一培训或培训课时不足、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展。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主要内容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等。要注重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理解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要经常与其谈话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考察工作要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半年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密切党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
3.
实行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办法。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具体步骤是:召开团小组会和团员大会,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优”名单,填写”推优”登记表,报局团委审定,然后向其所在党支部推荐。”推优”工作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条件成熟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的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党支部对列入发展计划的团员,要及时提请团组织讨论推荐。如多数团员持反对意见的,暂不列入发展计划。”推优”工作一般每年11月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党组织研究制定发展党员计划之前。推荐对象在本年度末被吸收入党,团组织认为符合条件的,下一年可继续推荐,但不得超过两年。
4.
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党小组酝酿提名,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上报局党委。
5.
党支部每年11月底前,要研究上报下年度的发展计划。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不得发展,中途也不得补定发展计划。凡是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当年度已列入重点考察、并完整填写考察登记表一年以上、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拟定发展计划时,要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发展计划要根据所在部门现有党员数、非党员数以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全面进行衡量,不单纯追求数量。没有培养成熟的坚决不能发展,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注意优化发展对象的年龄结构,重点吸收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和35岁以下的优秀分子入党。
6.
认真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要求其填写时实事求是,符合规范,字迹端正、工整、清楚,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7.
积极做好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准备工作。‘讨论前要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原始记录与《入党志愿书》一并上报;要召开党小组会,进行酝酿讨论;支部委员会要严格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其符合条件和手续完备,方可拟出支部决议,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前,应将支委会意见和发展新党员”公示”等准备情况上报党委审查同意。
8.
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8.1会议主持人(书记或副书记)宣布会议议题,报告应到、实到人数,提出具体要求。
8.2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8.3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8.4支部委员会报告审议情况及意见。
8.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8.6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F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申请入党人为预
备党员的决议。
8.支部书记作总结讲话。
8.讨论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是:如果实到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以及申请人因故不能到会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大会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要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9.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是:
9.1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延长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时随同《入党志愿书》一同报机关党委审批。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提交书面转正报告,党支部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及时研究,以决定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不超过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机关党委审批。
9.2考察期间,预备党员应编入所在单位的党小组过组织生活,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党费。除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在行使党员的其它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一样。
9.3转正后的党员材料,一律由党委办公室交人事科存入个人档案。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1.
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2.
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党委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3.
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4.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
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
3.
流动党员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期交纳党费,每季度
向支部写信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返回时,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并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4.
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爱护老党员、老职工及贫困儿童等弱势群体,有效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党内外关怀工作,促进党群和谐,不断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1、建立激励、关怀、帮扶专项资金。通过“行政拨一点、党费支一点、党员捐一点”等方式建立党内帮扶资金,用于激励、关怀和帮扶党员群众。
2、建立党群关怀和表彰机制。每年“七、一”,党委开展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推荐上报参加市直评选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3、建立“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机制。
每年元旦、春节等节气期间,要认真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离休老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患病住院的党员。在党员群众家庭、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党组织对这些党
员家庭走访慰问,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群众的归属感。
4、建立党员统计台帐,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要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分类建立统计台帐,为开展结对联系、扶贫帮困、生活救助等提供准确的信息,确保弱势群体始终处在组织的关爱之中。
5、继续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我校党组织结对帮扶制度。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
成立由总经理、和党工团负责人组成的激励、关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党员群众的心坎上,让党员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党工团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工会、团委民主参政、议政作用,促进党工团民主集中、科学决策,特制订本制度。
1、酒店党政工团联席会议的任务是协调酒店党支部、工会和团支部之间的关系,加强党支部对工会、团委工作的支持与领导,指导开展工作,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研究制定酒店整体工作目标与工作思路,商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对策,对涉及酒店发展的重大问题,实现民主决策和管理。
2、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会、团委参加。支部书记因病因公暂时离岗时,委托支部委员或工会主席主持会议,在此期间作出有关决定,在支部书记到岗后应及
时予以报告。
3、党工团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要明确时间,列入酒店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4、党工团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地参加讨论。
5、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求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支部书记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6、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按照会议的决定,由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和团支部书记负责传达会议决定并具体组织实施。
7、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露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人才培养机制
为了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发现并培养能推动酒店发展,愿与企业一起成长的骨干人才,培育学习型酒店文化,推动酒店内部员工形成自主发展的氛围,建立本机制。
1、人才激励机制
1.1、规范岗位分类和标准,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实践检验人才,以素质论高低,以能力比强弱,以业绩定优劣,形成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评价机制。
1.2、以考任形式实行竞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笔试、面试、演讲等逐层淘汰选拔出工作实绩、能力、综合素质突出和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让人才、骨干有晋升的希望和平台,让在任者由追逐感、紧迫感和超越感。逐步形成竞聘机制。
2、培育优秀企业文化
2.1、推进酒店文化建设,通过理念、文化、行为规范等各种渠道营造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的良好氛围。
2.2、树立典型营造成才氛围。对在酒店发展各个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加大挖掘、培养、选拔树立和宣传力度,采取评选“岗位能手”、“服务明星”、“微笑天使”等形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企业良性发展。
2.3、建立领导与员工双向沟通渠道。通过座谈、交流、合理化建议等方式,开展各级领导与员工的沟通,让员工了解企业发展目标并参与管理,为员工提供展现才华的机会,感受到从上到下每一个人的投入都是有价值的。
3、通过培训培养发掘潜力
3.1、在文化生活中,多开展活动和培训,对酒店的人才不断地进行针对性的培养。从酒店目前的情况出发,立足当前,望眼将来,从不同的方面,因人才专业的不同,分别确定不同培养目标已经培训的内容,不断地为企业的不断发展培养后续力量。
3.2、推行岗前、岗位、短期脱产、专项培训、师带徒、交流轮岗等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能比武、专业调考和学习观摩交流等活动,使培训贴近员工、贴近实际,增强实效性。
4、为人才凸现创造条件
4.1、按照酒店人员流动情况以及当部分人才流失后,需要进行的招聘或者是预留有候补,提早做好对高素质人才的储备,做好事先防范等。
4.2、人才的晋升路径方式多样,例如岗位分级制、重点人才储备制等“多路径”的晋升,甚至即便是一线参加工作的员工也有机会获得比其他职工更加优越的待遇,提高企业高素质人才的发展空间。
4.3、搭建不同岗位之间的交流要建立平台,激发人才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交叉的岗位轮值,可以使得人才在各方面全面发展,提高各自的工作能力。
酒店重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酒店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地方相关条例制定本制度。
1、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议事内容
1.1、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酒店实际,研究提出落实执行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1.2、讨论研究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1.3、讨论研究酒店重大工作部署,经营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1.4、讨论研究局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成员的分工及调整方面的重要问题。
1.5、讨论突发重点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媒体公关方面的重要问题。
2、议事程序及要求
2.1、参加人员:党政工团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全体委员列席参加,并负责做好领导班子的日常工作。
2.2、召开的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党组书记提出随时召开。
2.3、会议议题:原则上由总经理提出并确定,也可由党工团成员提出,报请总经理确定。
2.4、会议准备: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主要内容材料,由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准备充分。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会前要作好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及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
2.5、会议讨论和决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实行一事一议。党政工团和部门负责人应全部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内容的相关题目应由分管负责人作简要说明,在集体讨论后,对决定的问题要明确表态,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2.6、列席会议的成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一旦作出决定,必须严格执行。
3、组织实施: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决定,落实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明确处理的时限和责任及要求,组织实施及处理的情况须在下一次会议上通报。
4、纪律监督
4.1、经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所有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成员个人意
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会议的决定,对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2、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总经理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讨论及决定情况,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3、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将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二、坚持党建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疏理,从而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三、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四、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五、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1、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听取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的指示和决定,研究决定本单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做好会议记录。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户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指示和决定。
4、党课一般每两个月上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政策等。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12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二、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三、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
——
批评和自我批评
——
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六、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一、每月10日为党员活动日。以集中为主,可结合实际采取其它形式,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二、支部认真安排党员活动日,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三、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确定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形势教育。
4、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帮贫济困、义务宣传等。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并将考核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1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在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双评一审”(党内评议、群众评议、党组织审定)的方法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必要时上一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档次由党支部根据党内评议和党员行为积分综合审定,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应将评议情况传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包括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看表现,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搞成单纯的评功摆好。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七、党员民主评议档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档次。
八、测评结果是党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要及时整改,不称职票超过半数的移交党委处理,有重大问题的必须及时查处。
九、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员监督制度
为使广大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监督的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组织监督即党组织对党员监督、集体监督。党组织对党员监督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集体监督就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
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群众监督一方面要求领导机关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每个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发挥监督作用。舆论监督就是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党内的不正之风,进行揭露和批评。民主党派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
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支部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
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有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
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群众共同进步的党员;
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5、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
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
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二、诫勉谈话要求
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
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
3、诫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三、诫勉谈话内容
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
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
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
党员联系贫困户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党员在发展经济、扶贫帮困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个党员按支部指派与本人选择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本
人帮扶能力,确定联系1—3户贫困户。
二、党员联系贫困户采取不脱贫不脱钩的办法,一般不作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应事先报党支部讨论通过。
三、党员联系贫困户的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督促联系户落实工作任务;农村党员主要帮助联系户寻找增收致富项目,协助搞好农业生产,使其早日脱贫致富;社区党员主要帮助联系下岗户寻找再就业门路,增加家庭收入,维护其正当权益;企业党员主要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帮助其提高劳动技能。
四、党员对联系户要做到热情、耐心、主动,每月至少应作一次访谈。对联系户存在的困难,联系党员个人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党支部,争取早日解决。
五、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贫困户的情况,其联系贫困户的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三、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四、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五、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六、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发展党员五项制度
一、发展党员公示制
1、发展党员公示工作由乡镇党委和县直工委负责实施,县委组织部负责监督和指导。
2、公示的对象为基层党委确定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3、公示的程序为:(1)确定公示对象;(2)印制、发布公告;(3)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4)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5)公示结果的处理。
4、发展对象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业)、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养联系人、培训和政审情况等,计划生育、有无经济问题等情况可根据需要列入公示内容;预备党员公示的内
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业)、入党时间和入党介绍人等。
5、公示在支部大会召开前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采取公告的形式,在公示对象工作(学习)单位、支部和党委所在地同时公示,也可根据情况扩大到公示对象的居住地(村组或社区等)。还可以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同时进
行公示。
6、公示期间,基层党委应公布受理方式、受理部门、受理的时间和期限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群众的意见或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意见或问题,受理部门要如实登记,公示期满后及时向党委汇报。
7、基层党委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要进行综合分析,线索清楚或具名反映的问题,要逐项进行调查。对反映属于公示对象个人的问题,一般由党支部进行调查;对反映属于基层党组织的问题,一般由乡镇党委和县直工委直接进行调查,也可根据情况由县委组织部直接进行调查。调查核实工作一般在公示期满10日内完成。
8、公示结果作为能否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对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入党条件的发展对象,不予发展或暂缓发展;对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要按规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延长预备期。
二、发展党员票决制
1、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2、票决的程序包括:(1)主持人通报党员与会和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到会正式党员民主推荐监票、计票人员(要符合回避要求);(2)监票、计票人员领取、清点和发放表决票;(3)主持人作填写表决票的说明;(4)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表决票上的相关栏目中填写相应符号;(5)投票(或收票)并清点票数;(6)当场计票并进行汇总;(7)监票人公布得票情况;(8)党支部书记根据票决结果宣布支部决议;(9)有关人员在票决汇总表上签名并封存表决票等。
3、讨论两个或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4、进行票决时,要按实际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分发表决票,多余的表决票要当众剪角作废或撕毁。收回的表决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表决票,票决有效;多于发出的表决票,票决无效,应重新表决。
5、因故不能到会参加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投票,会后也不再安排另行投票,但在支部大会表决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其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
内。
6、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
三、发展党员预审制
1、预审的主体为县委组织部;预审的对象为基层党委拟审批的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
2、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等。拟审批的预备党员预审要侧重是否符合入党条件、结构比例是否合理等;拟审批的正式党员预审要侧重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能否发挥党员的作用等。
3、对拟审批的预备党员,县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上报的有关材料审查后,符合入党条件,且入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程序规范的,应在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相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基层党组织;符合入党条件,但入党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不齐或程序不规范的,应由基层党组织补报或重新办理后再签署意见。不符合入党条件的,应建议基层党组织重新审议,不得发展。
4、对拟审批的正式党员,上级党委或其组织部门对基层党委上报的有关材料审查后,应在其《预备党员考察表》相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基层党组织。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建议基层党组织办理按期转正相关手续;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应建议基层党组织按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建议基层党组织重新审议,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5、预审工作一般在基层党委上报材料后10日内完成。基层党委应在接到县委组织部预审意见后再进行审批,审批结果报预审单位备案。凡是没有经过预审,或者预审不合格的,基层党委不得审批。
四、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制
1、各基层党委负责对本年度各支部列入发展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培训内容以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通过培训学习,增加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党动机。
2、培训结束后,要对其进行书面考试,考试由基层党委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合格证,支部才能按照规定程序讨论发展。
3、考试不合格,参加补考应在半年以后,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以安排一次集中补考。
五、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1、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失误或有违规行为的党组织和责任人,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问题调查、责任认定和组织处理。
2、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因入党介绍人或培养联系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失误的,追究入党介绍人或培养联系人的责任;(2)因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不慎重,造成发展党员质量有问题的,追究党小组长责任;(3)不按发展党员制度要求和程序规定
进行的,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追究哪个环节党组织和有关人员的责任;(4)没有特殊情况、有条件发展党员但连续3年不发展党员的,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5)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组织部有关文件不力,对发展党员工作安排部署不当,不能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造成全局性工作被动或发生重大失误的,追究基层党委书记的责任。
3、在查清责任的基础上,责任人和党组织要写出书面材料,在支部或党委会上作深刻检查,有关情况要在系统内通报。问题严重的,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通过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接收的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处理结果。在发展党员中被追究责任的党员,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对发展党员不予承认或预备党员被取消资格的支部,不得评为先进党组织。问题严重的,要对支部班子进整顿、调整。
4、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要严肃及时,一般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一、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搞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各党支部和每一
个党员都要高度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认真搞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
二、党支部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使他们积极申请入党。党支部要及时把那些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愿意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申请入党的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四、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循序渐进,坚持经常。要密切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实际。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六、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社会表
现等。党支部每学期考察两次,考察结果要记入考察登记表,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七、入党积极分子调出或调离原党支部管辖入党积极分子范围工作时,原党支部应将其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等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八、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九、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个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的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凡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应发展入党。
党员学习制度
1、要树立正确的学习观,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坚持经常学习、终身学习,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
2、每周二下午为党员学习时间。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文件以及领导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党性党风、理想信念、形势及道德教育,坚持学习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知
识和各种业务技能。
3、要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领读与分头讨论相结合、专题辅导与配发思考题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以岗代训相结合的学习形式,确保学习效果。
4、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在学习讨论中主动积极发表意见和观点,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5、强化学习纪律,树立人人讲学习的良好风气。学习时,要严肃认真,严禁交头接耳,谈闲话、拉家常,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报纸等其他资料。
6、每次学习都要带上政治学习,记录学习时间,标题及其重要内容,以利事后参加讨论。
7、学习讨论时,要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不负责任地乱讲或发牢骚。
8、要按时到场,有事外出不能参加学习的同志要及时进行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党员轻者予以警告,重者予以通报。
9、学习统一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由宣传委员负责记录和考勤,支部书记对支部成员的学习进行考核。
10、自学要做学习笔记,笔记要清楚,每次笔记后要标明出处和学习日期,以便检查。
11、将学习纳入目标考核,把日常学习表现、学习成绩以及
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作为考核党员个人、评选优秀的重要依据。
党员教育制度
一、积极选送党员到上级党校参加轮训。
二、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三、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四、每年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各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五、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每月10日为本支部党员活动日。
六、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义务劳动。
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一、明确指导思想。党员电化教育必须坚持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为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为提高党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工作能力服务。
二、认真制订计划。根据党的建设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围绕党员教育的总体安排,认真制订电教工作计划,保证及时、有效地组织党员收看电教片。
三、严格工作纪律。要建立电教片播放、收看记录簿,实行专人负责,认真把好播放、收看的各个环节。播放前要事先
通知,严格点名制度,播放后要组织讨论,确保教育取得实效。
四、管好电教设备。支部指定的播放员要定期维护、保养电教设备,做到“五防”、“两个不准”,即防盗、防震、防潮、防火、防尘,不准转借、出租,不准用于营业。
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B>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二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党建制度汇编
党建制度汇编
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领导干部、党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
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会思想性、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6、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县机关工委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会后,要向县机关工委写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8、党员之间,党员和干部之间平时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相互谅解与支部,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党员学习制度
1、党员学习要有长计划、短安排,做到内容集中、要求明确、措施有力、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天。
2、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单位文件等。
3、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讲究学习效果。
4、集中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党员大会,每一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人员是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是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常规及党的有关知识和理论,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法规,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等课程。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可采用党员推荐、党小组推荐、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最后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3、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4、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应报上级党组织预审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才能吸收入党。
5、预备党员转正前,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外出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明确的,应为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做好党员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登记。
3、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应在这些党员中建立临
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4、党员外出后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交纳。
5、党支部要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
党员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6、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党支部应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外出党员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7、对外地流入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流入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并关心流入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
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
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
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
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
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费收缴制度
为切实搞好本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
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总支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
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了活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加会议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统一思想,增加团结,提高班子的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是于六月、十二月下旬召开。
二、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之前要认真做好准备,每次会议要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
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议题应时前报乡党组织,并提前一周通知参会人员。
会后要将资料整理齐全报上级党委。
三、民主生活会应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重点,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政、守纪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
四、民主生活会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
斗争。
要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讲党性,讲原则,克服好人主义思想。
五、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重要环节。
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一个一个研究,制定相应措施,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六、每次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问题解决的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XX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XX公司党委工作职责(1)XX公司党委书记职责(2)XX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考核制度(3)XX公司党务公开制度(5)XX公司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8)XX公司“三联”制度(10)XX公司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制度(13)XX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5)XX公司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17)XX公司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19)XX公司发展党员工作制度(22)XX公司谈心谈话工作制度(25)XX公司谈心谈话记录表(29)XX公司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30)XX公司党支部议事制度(31)XX公司党支部工作职责(33)XX公司党支部书记职责(34)XX公司党支部工作制度(35)XX公司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36)XX公司“三会一课”制度(38)附件(40)中共XX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40)中共XX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44)XX公司“双报到”工作方案(50)XX公司党建工作经费预算管理办法(54)XX公司“三互一进”活动实施方案(56)
XX公司开展“微党课”活动实施方案(60)XX公司干部员工能力提升活动工作方案(63)XX公司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68)附件:(71)1.党员积分考核细则(71)2.党员积分统计表(71)3.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71)
公司党发(2008)14号
关于印发《物业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党建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保证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物业公司实际,制定、修改、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形成了《物业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现发给你们,望各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原公司党发(2005)5号、(2007)5号、(2007)7号、(2007)8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一、物业公司党建工作组织制度
二、物业公司组织生活制度
三、物业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
四、物业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五、物业公司党委议事制度
六、物业公司联系群众制度
七、物业公司职工思想分析制度
八、物业公司员工政治学习制度
九、物业公司党政联席会制度
十、物业公司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十一、物业公司党员民主监督制度
十二、物业公司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十三、物业公司党员“三高两先一创”活动考核办法十四、物业公司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十五、物业公司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十六、物业管理公司“廉洁勤政文明窗口”实施办法十七、物业公司厂务公开实施意见十八、物业公司“访谈帮”工作的暂行办法十九、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实施意见二十、物业公司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党委
2008年11月
日
物业公司党建工作组织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党员发展工作要认真执行总公司党组字(2001)23号文件即《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有计划地发展党员。
1、建立和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要及时鼓励,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对已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要定期谈话,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
2、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安排一定工作,对其进行锻炼和考验,安排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
3、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确定发展对象,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把培养教育工作重点放在生产一线,35岁以下优秀青年,以及党的力量薄弱的部门和岗位。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年第四季度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并报公司党委。对党支部考察材料中没有写明发展对象缺点的缓期发展。
4、坚持党内外群众民主推荐制度。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小组、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党内外群众公开民主推荐,由党支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对未能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推荐票的,不能确定为
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5、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简历、主要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
6、搞好政治审查
7、坚持党员发展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的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左右,即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前7天向党内外群众进行公示。
8、发展党员的申报。支部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必须报公司党委审查和批准,严格按程序完成发展工作。
9、对预备党员必须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缺点。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参加转正学习班。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对不合格的预备党员,应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手续。
10、坚持责任追究制度
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失察、失误,要按照责任范围,追究培养联系人和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及其他人员的责任,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11、坚持发展党员检查汇报制度
党支部每季度对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各项制度情况
检查一次,同时向公司党委以书面形式汇报检查情况。公司党委每半年对所属党支部发展党员情况检查一次,注意发现和解决新问题。
二、党员管理制度
1、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党委、党支部都要建立党员管理信息登记表或卡片。
2、按时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各党支部接收党员关系反馈单应在5个工作日内交政工人事部。
3、按时收缴党费。党员每月10日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当月党费;各党支部分别于3月、9月的20日前,6月、12月的5日前集中上交本党支部当季度的党员党费。
4、搞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党支部要制定月度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时间作出具体要求,每月至少组织党员学习两次,并做好记录。
三、对违纪党员处分的制度
《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委批准。
1、调查核实,草拟处分决定。
2、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并签字。
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4、材料整理上报。
5、宣布执行,通知本人。
物业公司组织生活制度
一、公司党委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党小组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特别是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
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三、党支部坚持好“三会一课”。党小组会、党支部委员会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四、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外出较长时间的党员要向党组织书面汇报,一般每季度一次。
物业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公司党委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结合党员“三高两先一创”活动,每年对所属党员进行评议。
一、党支部建立由书记、委员、党员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党员的评议工作。
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联系两级公司的形势任务,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上好党课,使党员明确标准,端正态度。
三、搞好自查。党员都要对照《党章》、《准则》、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评议标准,实事求是地总结过去一年各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
四、党员评议。以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剖析自己,做出表率。
五、群众评议。组织群众代表,对每个党员进行测评。
六、严格党员标准,做好组织评议,组织处理工作。要按照标准评议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对不合格党员需要劝退或除名的,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及时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妥善处理。
七、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5-6月份进行,分四个阶段:(1)学习教育阶段;(2)自我总结和民主评议阶段;(3)组织处理阶段;(4)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阶段。
八、材料的报出和保存。评议出来的优秀党员、先进党组织、不合格党员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以及党员个人总结、党员登记表等,要建立档案妥善保存,需报上级党组织的要按时报出。
九、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在“七一”之前进行表彰。
物业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的组成。公司中心组由公司党委成员、公司领导、政工人事部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必要时扩大到党支部书记和科级干部。
二、学习内容。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集团公司决定、决策。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的安排,下发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
三、学习要求
1、要坚持自学为主的原则,同时搞好集中学习和讨论,集中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一天。集中学习和讨论要先确定学习专题和重点发言人,确保学习讨论质量。
2、中心组学习要认真进行记录,中心组成员要做好个人学习记录。
3、中心组学习要与调查研究、指导推动工作相结合。中心组成员要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和全面性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理论思考,每年撰写一篇以上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的理论文章或调查报告。
物业公司党委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1、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党委的决议、决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公司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各自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正确的决议。
2、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集体的决定,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3、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委员要按照分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勇于负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团结,提高战斗力。
4、参加党委会的人员要严守秘密。
二、议事内容
1、研究部署集团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策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研究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分析职工思想动向。
4、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等有关重要问题。
5、研究干部任免、奖惩、调动等工作。
6、研究群众组织工作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有的重要议题要在会前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征求委员的意见,经过充分协调后,再列入议程。
2、研究问题时,要充分讨论,集思广义,发扬民主,集体决定。对会议形成的决议,所有成员要坚决执行。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
3、会议要做好记录备查。
物业公司联系群众制度
党组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党支部必须建立联系群众的制度。
一、教育党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三、重大事件、重要工作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四、关心群众生活,职工有病或家庭发生较大困难要走访慰问。
五、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整改。
物业公司职工思想分析制度
一、公司党委每季度、党支部每月要对职工思想情况分析一次,各支部对职工的思想情况要在公司政工例会上汇报。
二、要根据形势任务变化、重大改革举措出台、工资奖金分配、竞争上岗、奖励处罚、职工家庭遭遇天灾人祸等时机,及时进行分析。
三、要建立思想情况信息网络。党员和班组长以上的骨干,要主动了解职工的思想情况,及时向组织反映职工的思想问题,当好信息员,做到信息灵、情况明,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
四、对出现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和思想问题突出的个别人,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同时积极疏导,做好稳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物业公司员工政治学习制度
政治学习是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有效形式,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一员工意志、思想和增强凝聚力的有效手段。为了充分发挥政治学习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员工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和国家的重大事项。
2、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制度。
3、学习两级公司的有关改革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
4、学习上级要求或指定的学习内容。
5、各单位自选的学习内容。
二、组织形式
1、车间、科室组织全体员工参加的集体学习。原则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
2、班组组织的集体学习每周一次,班组人员较多(倒班岗位人员较多)的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两次。
三、学习计划的制订
1、公司下发的“物业简报”中制定学习内容计划。
2、公司及有关部门用其他形式指定的学习内容及计划。
3、各单位或各单位党支部要根据公司学习计划及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学习计划,组织班组的员工学习。
四、其他说明及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员工政治学习,要加强对员工政治学习的组织领导,各车间党支部书记和各科室“一把手”是组织员工政治学习的主要负责人,车间领导要深入到班组参加和辅导员工的政治学习,要向员工讲形势讲任务,要解疑释惑,把员工的思想统一到二级公司的决议决策上,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
2、各单位要将员工政治学习纳入班组基础管理之中进行管理。
3、各单位和班组要做好学习记录,将作为公司检查的检查考核依据。
4、各单位和班组的政治学习的落实情况纳入公司绩效考核范围进行检查考核。
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公司党政联席会制度
一、议事原则
1、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决议、决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公司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各自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正确的决议。
2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集体的决定,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3、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相关
人员要按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负责抓好落实。
4、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严守秘密。
二、议事内容
1、研究落实集团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策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意见。
2、研究公司重大问题,如经济责任制、公司机构改革、人事改革、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
三、议事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有的重要议题要在会前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征求委员的意见,经过充分协调后,再列入议程。
2、会议研究问题时,要充分讨论,集思广义,发扬民主,集体决定。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可以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
3、会议要做好记录备查。
物业公司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是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思想基础。必须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要求,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辅导讲座与座谈讨论、读书学习与写心得笔记相结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努力在改造世界观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规定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以中心组学习为主,年度集中学习培
训时间不少于96学时;其他党员年度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每年的第二季度要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选定学习内容,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性的学习教育。
二、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按照两级公司安排的学习内容,每月要组织党员进行两次集中学习教育。
三、每年要结合庆“七一”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重温党章和入党誓词,接受党性观念的再教育,不断增强先锋战士的责任意识。
四、公司党委、各党支部每季度要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五、公司定期为每名党员配发一个学习笔记本,坚持长年写学习心得笔记。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心得笔记要达到2万字以上,其他党员心得笔记不能少于1万字。适当时候公司要组织党员进行学习体会交流。
六、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的知识测验,重点检查对党的知识和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及党风廉政规定的掌握情况。
七、每月10日(休息日顺延)作为党员缴纳党费日,强化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意识和组织观念。
八、每半年公司党委(党支部)组织一次党员奉献日活动,体现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
物业公司党员民主监督制度
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约束,是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在教育党员加强自律的同时,要采取不同形式对党员实施监督管理,使党员始终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做出如下规定:
一、开展党员谈心活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科级党员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职工群众之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谈心(党内外谈心不少于10人),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群
众监督。谈心情况要记录在党员学习笔记本上,内容包含谈心对象、时间、内容。
二、开展“三高两先一创”活动。每季度由党支部依据公司“三高两先一创”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组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党外群众测评,对每名党员做出评价。并结合每年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评选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三、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公司领导成员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其他党员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和新时期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以及党员季度考核情况,总结检查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作风纪律、廉洁自律以及立足岗位发挥先摸作用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互相勉励,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开展“让党员身份亮出来、让党员作用看出来、让党员形象树起来”的主题实践活动。每名党员要坚持佩带党徽,要对践行先进性要求做出承诺。立足岗位,在公司改革发展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模作用。党支部每季度对开展活动情况要进行一次总结讲评。
物业公司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保障党员权利的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发挥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根据《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做出如下规定:
一、保障党员的参加会议权和接受教育权、培训权。公司党组织召开党的会议、组织党员活动、学习、培训,要按规定通知党员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事后要将有关精神向党员传达。
二、保障党员参加公司党建工作重大事项讨论权。对公司有关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的出台、党建工作重大任务的部署、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以及其它有关重大事项,要通过党员讨论后,再做出决定。
三、保障党员的建议权。每名党员对公司的建设、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等各方面的工作应积极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结合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原则上每半年利用会议、书面、座谈、个别了解等形式向党员征求意见和建议,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真实意愿,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工作。
四、保障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每名正式党员都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除外)。公司在讨论决定有关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对党员的奖惩、发展新党员、党组织换届选举以及上级党组织规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时,要组织党员进行表决。
五、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公司各级党组织既要教育党员发扬奉献精神,又要注意关心党员的疾苦。各党支部要采用与党员谈心、走访党员家庭、建立党员管理档案等方式,及时了解和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党员全身心地干好本职工作。
同时,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规定的其他权利,也要保障党员实施。
物业公司党员“三高两先一创”活动考核办法
为了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永葆党员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三高两先一创”活动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管理
1、在在职党员中开展“三高两先一创”活动,由党支部每季度组织考核一次,先由党员个人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总结并填入记实簿,再由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按照考核内容对每名党员进行百分制民主测评,然后支部结合党员平时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考核计分(支部考核分占
40%;党内民主测评分占30%;党外群众测评分占30%)。支部每季度对考核情况要讲评一次;每年根据季度考核情况进行评比。
2、在社区退休、无业党员中开展“五好党员”活动,由党支部每半年组织考核一次,先由党员个人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总结并填入记实簿,再由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按照考核内容对每名党员进行百分制民主测评。然后支部结合党员平时表现和党小组考核情况计分(支部考核分占40%;党内民主测评分占30%;党小组评价分占30%)。党支部要每半年组织一次讲评。
3、公司党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验收。“七一”前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三高两先一创”活动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奖励或组织处理。凡党员年内出现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的,年度考核时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二、考核计分
1、在职党员个人季度考核分=党内民主测评分+党外群众测评分+支部考核评价分+增分-扣分。
2、社区退休、无业党员个人半年考核分=党内民主测评分+党小组考核评价分+支部考核评价分+增分-扣分。
三、考核档次
党员累计平均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四、考核要求
1、考核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能敷衍了事,更不能弄虚作假,切实通过考核使党员不断提高、完善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各党支部要根据公司党委的考核办法,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按时组织考核、登记。
3、各党支部组织考核要求于次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完成。
在职党员“三高两先一创”活动考核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20分)
1、政治合格,理想信念坚定,能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两级公司的决议、决策,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思想先进,思想解放,观念更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有不断创新、不懈追求的精神。
3、品质优良,作风正派,言行一致,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4、工作优秀,事业心强,认真负责,不计个人得失,勇于为事业承担风险和责任,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5、纪律严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厂纪厂规。
二、知识水平高(15分),1、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具有一定的政治理
论水平。
2、积极学习科学技术知识,具有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知识。
3、积极学习文化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40岁以下党员要取得本科以上学历,50岁以下党员要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三、技术技能高(15分)
1、管理岗位党员应具备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能熟练运用本专业的业务知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掌握计算机的知识和操作。
2、专业技术岗位党员应具备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参加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和科研项目科技攻关,具备一定的外语、计算机知识。
3、生产服务岗位党员要做到技能水平、服务水平高,达到一专多能。
四、保持党员先进性(15分)
1、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觉悟领先。
2、勤奋学习钻研,保持技术技能领先。
3、践行服务承诺,保持服务水平领先。
4、敢于超越自我,保持求新创新领先。
5、严格守法自律,保持廉洁勤政领先。
五、发挥党员先模作用(15分)
1、带头贯彻执行两级公司决议决策,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2、带头实现组织目标,做到不讲客观,没有任何借口。
3、带头吃苦奉献,做到急难险重任务抢在前。
4、带头发扬团队精神,做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5、带头维护党和群众利益,做到克己奉公,坚持党性原则。
六、创一流的工作业绩(20分)
1、服务满意率100%。
2、安全无事故100%。
3、完成本职工作任务100%。
七、加分因素
1、被评为总公司及以上劳动模范加5分、先进工作者加2分;被评为公司级先进个人的加1分。
2、提高一个学历档次的加1分;提高一个技术等级的加1分;取得社会计算机、外语资格证书的加1分。
以上加分均为一次有效,取多证者计最高分。
八、扣分因素
1、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一次扣1分。
2、党员不能按时完成组织安排地学习任务(包括学习笔记)或在两级公司组织的各类理论知识考试和竞赛中没有取得良好以上成绩的,一次扣1分。
3、党员不按时缴纳党费的,一次扣2分
4、发表和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以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扣20分。
5、责任心不强,工作推诿扯皮,计较个人得失,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扣5-10分。
6、违反社会公德的,视情节扣5-20分。
7、出现不廉洁问题的,视情节扣5—20分。
8、党员本人发生责任事故、违章违纪问题的,视情节扣5-20分。
9、党员本人身边职工(管理岗的党员所在科室、车间;工人岗党员所在班组)发生责任事故或者严重违章违纪问题的,视情节扣2-5分。
10、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查实确有责任的,视情节扣5-10分。
11、不注意团结和联系职工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5—10分
12、在民主测评中,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两项票数大于或等于参加测评党员和群众有效票数的三分之一,扣20分;大于或等于二分之一,扣40分。
物业公司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和集团公司纪委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现根据集团公司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和行政责任分工,特制定公司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1、分管单位无违纪案件,领导班子无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组织处理。
2、负责检查、督促分管单位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及各项党风廉政规定的落实情况。
3、负责指导分管单位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并检查督促各项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情况。
4、对发生在分管单位的违法违纪案件,积极协助上级进行查处。
5、负责组织分管单位经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制定整改措施。
二、责任分工
按照公司领导行政工作分管单位及工作分工负责。
三、具体措施
1、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工作日程,与行政分工工作一起部署,同步抓落实。
2、公司各单位每季向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每半年向公司党委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公司党委每半年对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检查一次,及时总结讲评,并按要求向集团公司纪委做出汇报。
3、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4、严格考核,落实责任。要把抓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两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的规定,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分管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物业公司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和约束,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领导干部廉洁勤政行为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一、必须按照
“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加强思
想道德修养,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做学习、工作、团结、廉洁的表率。
二、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勤政若干准则(试行)》,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接受业务关系单位馈赠的礼品、礼金和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要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禁止在工作之外从事其他营利活动,谋取其他利益。不准违反规定利用公款、工作时间、公话、办公室微机从事炒股活动。不准违反规定接受所管理服务单位的奖金及其他形式的报酬。
四、要廉洁奉公,遵守企业财务制度,禁止滥用职权,挥霍浪费资财,讲排场,追求享乐,化公为私;不准用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办私事。
五、要自觉维护企业整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不准将企业(公有)物资、设备、房地产等擅自出借、出让、出租;不准采取侵占、截留单位收入等方式私设“小金库”;不准收费不开收据以及擅自处置罚没收入;不准虚报冒领工资奖金。
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程序,公开公正。严禁在经营活动、房产交易、工程项目承包、“五费”收缴和材料管理等方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搞不正之风。
七、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准发表和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以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对集团公司、公司的决策、决议、指令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搞本位主义,不准做有损全局利益的事情。
八、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热心为职工为基层服务,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不图虚名,不做表面文章,求真务实,脚踏实地,扎实工作;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
九、要注重思想道德建设,严格遵守两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对基层提出解决的问题,不准压着不办;对需要科室、车间协商解决的问题,不准互相推诿扯皮;对违纪人员,不准姑息迁就、护短包疪。
十、要在八小时以外活动中自觉约束自己。要慎独、慎行、慎交,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交的朋友不交、不该参加的活动不参加。并坚持在民主生活会上汇报自己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十一、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情节及造成的影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十二、党员、干部要把本规定的遵守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终个人工作总结自查自纠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
查,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十三、本规定适用于党员、管理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公司“廉洁勤政文明窗口”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推进“廉洁勤政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持续健康开展,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根据济钢纪字(2007)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创建“廉洁勤政文明窗口”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不断加强涉外业务单位、部门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员工廉洁从业意识,自觉践行“可尊、可信、共创、共赢”核心价值观,提升管理水平,维护“窗口”形象,促进济钢和物业公司又好又快的和谐发展。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原则。廉洁勤政文明窗口的评选,坚持“少而精”、“优中选优”动态管理原则,每年评选一次,主要考核近两年来的工作,有效期为3年。在公司评选推荐的基础上,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每年获廉洁勤政文明窗口的岗位将控制适当比例。
2、创建范围。参加创建集团公司廉洁勤政文明窗口活动的范围为公司所属有涉外业务(服务)单位、部门(资金管理、营销采购、工程建设、社会服务等)的关键岗位(科室、车间等)。
3、评选标准:申报廉洁勤政文明窗口应具备以下基本
条件:
(1)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专人负责;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人,有分工、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3)深入推行廉政效能管理,管理规范,程序严密;
(4)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5)员工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客户满意度高;
(6)精准、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4、评选程序
(1)单位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岗位,按照自愿的原则,根据廉洁勤政文明窗口标准,结合最近两年来工作情况如实撰写申报表、自评报告,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审查,并公示一周通过后,提交集团公司纪委参加评选。
(2)组织评选。集团公司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岗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进行现场评审验收、综合评价并排序,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呈报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会研究审定。
(3)表彰奖励。集团公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时进行表彰奖励,授予
“廉洁勤政文明窗口”奖牌。
(4)申报验收时间。原则上每年11月中旬组织申报,12月份进行检查验收。
(5)在评选有效期内“窗口”单位,集团公司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其年末提交的自查总结,组织进行抽查。
三、窗口管理
1、获此荣誉的岗位要研究、制定提高工作质量、追求卓越绩效的创建目标,不断总结新经验、创造新成果。从获奖之日起3年内不再申报,有效期满后,可重新提出申请和检查验收。未再次荣获创奖“窗口”,不再享有荣誉称号。
2、集团公司纪委对创奖“窗口”进行动态跟踪、检查、评审。特别是有效期内如发生机构合并、岗位主要领导调整等变化,集团公司纪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3、获奖“窗口”在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撤销其荣誉称号,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1)发生重大人身、质量、设备、火灾等事故;
(2)因管理、服务质量出现明显滑坡,对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引起顾客、供方等相关方投诉,经调查属实的;
(3)出现违法、违纪案件。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涉外业务(服务)单位、部门中开展创建“廉洁勤政文明窗口”,是加强窗口单位、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2年以来,集团公司纪委每年都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强化措施,总结完善,促进创建活动持续有效开展,推动济钢党风廉政建设。为更进一步推进创建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对创建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望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增强创建意识,查找差距,制定措施,积极投入创建活动之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为济钢和物业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公司党发(2008)5号文件《物业公司廉洁文明窗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廉洁勤政文明窗口”申报表
“廉洁勤政文明窗口”申报表
负责人姓名
申报部门
岗位人数
主要工作业绩
单
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物业公司厂务公开实施意见
厂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企业民主政治
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更好地调动和发挥经营者与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加强企业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途径。为此,根据济钢党发(2000)6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实施厂务公开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厂务公开的原则
1、实行厂务公开要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工会及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坚持实事求是,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管理,围绕职工切身利益,围绕加强党风廉正建设。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不断探索有效途径,逐步将厂务公开融入到依靠职工办企业的体制、机制中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2、充分激发广大职工参与厂务公开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认真履行民主权利,引导职工群众把握政策,顾全大局,积极支持总公司和公司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二、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领导机构。公司建立由党、政、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厂务公开
实施意见,审定重大公开事项,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2、办事机构。由公司工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成立厂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3、监督检查机构。在公司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厂务公开办公室和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负责监督公司和各车间、科室厂务公开事项是否真实,程序是否合法,时间是否及时,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对公开效果作出评价。监督小组要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召集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将有关意见反馈给责任单位、部门,督促落实,保证厂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厂务公开的内容
1、重大决策。一般包括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改制方案;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执行情况等。
2、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一般包括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3、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般包括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的交纳及使用情况;职工招考聘用、下岗分流及再就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职工住房建设、出售、调整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等。
4、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问题。一般包括领导干部的工资、奖金、补贴等收入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民主评
议领导干部和人事任免工作中应当公开的事项等。
5、公司各车间、科室要重点围绕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奖金发放、工时情况、劳动纪律、公开考勤、人员调整、测评考核等内容进行公开。
6、其他公司要求公开的内容。
7、对上述公开内容,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标准,又要公开实施过程,还要公开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厂务公开内容不得涉及商业及技术秘密,要注意维护企业的安全。
四、厂务公开的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坚持职代会作为推行厂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凡按规定应由职代会研究讨论的事项,都必须严格履行程序,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公司下属基层单位主要采取职工大会形式)。
2、厂务公开栏。公司及各基层单位要在醒目区域设立厂务公开栏,将须公开的事项按规定予以公布。
3、其他形式。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和要求,通过职工大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实行多渠道、多层次的公开。
五、厂务公开的程序
1、拟定方案,审查把关。各有关业务部门按其分工拟定准备公开的内容,提交厂务公开办公室或公司厂务公开领
导小组审查,批准后予以公布。
2、规范步骤。凡提交职代会讨论的各项议案应提前交给职工代表讨论,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经修改后正式提交职代会审议。对重大决策的表决,一般应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
3、反馈信息。对公开的事项公布后,公司厂务公开办公室要通过各种方法和渠道,及时收集、整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4、监督检查。公司厂务公开检查监督小组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进行厂务公开的全过程监督。对公司及各基层单位的厂务公开工作随时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六、厂务公开的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加强对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尤其是行政负责人,要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抓好厂务公开,同时建立相应的组织。
2、各单位要按照公司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责任,明确内容,切实做好公开工作。
3、各业务部门,按公司的分工,落实好所负责的公开内容。
4、要认真对待厂务公开工作,对不认真推行厂务公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严肃处理。
物业公司“访、谈、帮”工作的暂行办法
为在公司广泛深入地开展凝聚力工程,进一步增强职工
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切实体现
“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真正落实工会“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济钢改革发展大局为重点,以新形势下更好地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为己任,以开展凝聚力工程为载体,从深入职工、关心职工、温暖职工入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突出针对性、时效性、主动性,使其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突出解决好弱势群体的问题,做到不让一名职工因经济困难而生活没有着落;不让一名职工因经济困难而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不让一名职工子女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不让一名鳏、寡、孤、独、弱者因无亲人照料而无助,切实体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公司改革发展顺利进行。
二、工作内容及标准
(一)全面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状况特别是困难职工的具体情况,当好“第一知情人”。
1、健全完善困难职工档案。要动态掌握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力求知真情、真知情,对其基本情况要做到“五清六到位”。即:家庭成员清、收入来源清、困难程度清、导致困难原因清、思想状况清;感情到位、责任到位、协调到
位、措施到位、帮助(资金)到位。
2、坚持访谈帮制度。通过访谈,摸实情,听心声,了解职工群众疾苦,帮助职工解决自身困难。
六必访:
(1)伤病必访。职工生病住院、受伤、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住院或在家休息三天以上的,应购置慰问品或发放慰问金,及时到医院或家里探望,标准控制在50-100元之间。
(2)丧事必访。职工家庭遇有丧事(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去世),应组织人员登门慰问,帮助料理丧事。其慰问标准为100-300元。
(3)家庭遇有意外灾害(如水灾、火灾、地震、被盗)必访。职工家庭受灾后,要及时进行家访,调查了解情况,协助其进行灾后处理,并视受灾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救济。
(4)家庭不和睦必访。职工遇夫妻、婆媳不和等要登门家访,帮助解决家庭矛盾,使职工家庭温馨、和睦、幸福。
(5)职工思想情绪波动必访。发现职工思想情绪异常时要及时走访,了解其思想波动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
(6)职工对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必访。如职工有义务鲜血、见义勇为等行为,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并给予适
当的关心,事迹突出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六必谈:
(1)职工缺勤必谈。职工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要及时谈话,了解情况,帮助其克服不足。
(2)受处分必谈。职工违章违纪受到处分,要及时谈话,帮助其吸取教训,改正错误。
(3)发现不团结现象必谈。职工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谈话调解,避免矛盾激化。
(4)完不成工作任务必谈。职工难以完成定额、工作任务,要及时谈话,了解情况,帮助其提高工作效率。
(5)职工待岗下岗必谈。对待下岗人员要及时谈话,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岗培训及安置工作。
(6)离退休必谈。职工退休(包括内退)前要找其谈话,帮助其打消思想顾虑,安排好退休后的生活。
3、建立困难职工寻访制度。在对公司困难职工普遍了解的基础上,对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的职工要进行定期询访,每季一次,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苦难。
4、加强工会信访工作。要热情接待职工来信来访,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职工反映的问题,即做好政策解释说服疏导工作,又认真调查反映和督促解决职工的合理要求,服务大局,促进稳定。
二、把握困难职工的思想脉搏和可能发生的突然事件的苗头,当好“第一报告人”。
1、建立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包括:
(1)职工普遍反映的倾向问题和一个时期的热点、疑点问题。
(2)职工遇有特殊困难,需上级帮解决的问题。
(3)职工上访反映的问题。
对上述问题,能答复的,要及时答复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不能马上答复的,要进行调查了解,及时向上级工会和党政领导报告,并提出工会对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报告程序:原则上按工会小组、车间分会、公司工会逐级报告。
3、报告时间: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一般情况原则上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末。各级工会组织都要建立相关的档案和台帐,使送温暖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为职工送温暖,办实事,当好“第一帮助人”。
1、提高送温暖的时效性。在对困难职工定期走访的基础上,对确需帮助的,所在单位工会小组要及时讨论,提出意见,并按程序报告,经调查核实后,按规定予以救助。
2、大力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在职工中大力弘扬“一人有难,众人帮”的协作精神和工人阶级互助互爱的优良传统,及时为本单位职工组织捐助,奉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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