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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10篇

时间:2022-08-26 08:45:04  来源:网友投稿

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10篇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当前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着治理主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10篇,供大家参考。

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10篇

篇一: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着治理主体“碎片化”、治理客体“原子化”、治理效果“内卷化”等诸多亟需解决的难题,而市域社会治理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其中,职责梳理是重要抓手,“智治"是重要路径,应充分重视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的科技优势,推进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一、基层治理的突出问题

 ( (- -) ) “ 碎 片化 ” 限制 了基层治理主体的行动能力

 “碎片化"问题成为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条块分割的政府管理体制。按照科层制的专业分工与层级节制原则,基层治理的职能分散在不同层级和不同管理部门之中,形成了以“块”为单元的属地管理和以“条”为线的部门管理两种分割的管理模式。

 在此背景下,基层治理“碎片化""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在横向上条线部门各自为政,过多考虑部门利益,不愿将资源和信息共享,囿于各自的职责范围,无法形成基层治理的整体合力;其二,在纵向上层级之间协调困难,治理任务被层层转移到基层,基层政府承

 担了大量社会治理事务,这一现象被形象地比喻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面千把锤,下面一颗钉”;其三,“条块"间彼此分割、难以协调,如街道(乡镇)与部门派出机构的职权难以协调;其四,“条块”关系具有封闭性,由此带来的以政府为中心的治理模式限制了市场、社会等主体参与治理的空间。由此,基层治理的“碎片化”导致了治理体系结构和功能的失衡,进而限制了基层治理主体的行动能力。

 (二)

 “ 原 子化,,增加了基层治理客体的复杂性

 基层治理“原子化”是指由于基层组织解体或无效而产生的基层治理对象离散、无序和低组织化状态。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建立了总体性支配的社会管理体制,城市基层主要依靠“国家一单位一个人”的纵向控制体系将人民群众整合起来,在农村则通过人民公社这一“准单位体制”来达到整合的目的。改革开放以后,总体性支配的社会管理体制解体,大量城市居民离开所属单位,走进市场,更多的农民走出农村,进入城市,逐渐脱离单位和人民公社等组织单元,呈现出“原子化”的形态。

 在农村社会,基层治理的“原子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与“乡财县管”的实施,乡镇政权对农村社会的控制逐渐减弱;另一方面,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村庄共同体逐渐消解,农民成为独立的个体,村集体组织失去了对农民的组织能力。在城市社会,基层治理“原子化"主要表现为在市场化改革和城镇化浪潮的作用下,城乡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异质性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城市社会还无法形成有效的整合机制。而基层治理对象“原子化"的严重后果,可能导致个人与国家之间的社会联结弱化,使基层治理体系面临“失灵"‘的困境。

 (三)

 “ 内卷 化 ” 使基层治理的有效性边际递减

 基层治理的有效性边际递减是当前基层治理困境的突出表现。近年来,国家通过加大资源投入、加强制度创新、引入新的治理技术等方式来提升基层治理的有效性,但实际效果并没有得到显著提升,反而呈现出“内卷化""的趋势。同时,国家通过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来破解“内卷化”困境,但基本上处于“改而不变”的状况。

 具体来说,基层治理“内卷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基层通过引入技术治理来提升治理的有效性,使管理方式日益精细化,但不“接地气”,时常形成“空转”,与预想的治理效果相去甚远;另一方面,国家多次推动基层自治组织的“去行政化"改革,以增强基层组织自治的内生动力,然而,基层自治组织的行政化倾向却不断强化,自治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依然有限。“内卷化”现象使基层治理的成本不断增加,基层治理的实际效果却没有明显改善,从而增加了基层社会的潜在风险。

 针对当前基层治理实践面临的现实困境,仅仅通过基层治理创新并不能解决结构性所带来的问题,还要结合基层治理的具体情境,突破以县域为重点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从更高层级上重塑基层治理的结构和功能。而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县域社会治理的延伸,为基层治理困境

 的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新的路径。

 二 、 基层治理的路径选择

 (一)以市域社会治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它以设区的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地级市)为基本治理单元,覆盖市管辖的全部地域范围,兼具城市和农村。市域层面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治理层级,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线位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强调了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市域社会治理的成效,关乎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市域社会安全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样态,目的在于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重困境,重构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和内在结构。首先,市域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作用,通过上下贯通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把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推动力量在基层集聚、问题在基层解决。其次,市域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进一步厘清权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探索网格化治理模式,能够有效解决部门分割、条块分割问题。最后,市域层面是将组织和个人最大程度整合起来的有效载体,通过落实基层自治制度、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改革

 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培育社会工作队伍等,发挥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在自主治理、服务供给、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和风险防控中的作用;同时加强公众参与的制度性建设,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因此,市域社会治理是在结构和功能层面上的基层治理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能够实质性化解基层治理“内卷化”问题,提高基层治理的有效性。

 (二)职责梳理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

 政府职责是指由各层级政府及其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职责梳理就是依法界定职责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间的分配以及形成的运行结构,涵盖横向、纵向、条块的政府间职责配置。横向政府职责即一级政府内部的部门间职责配置,而职责在各层级政府间的分配构成纵向政府职责,条块间的职责梳理则是要理清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0 建立健全市域范围内的政府职责体系,是实现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重要路径,对提高行政效能,确保经济社会各项事务得到有效管理,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市域社会治理的政府职责梳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着重考虑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要厘清纵向政府职责,改变治理任务层层下压的状况,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的整体性与协同性。在治理责任下移的同时,将资源配置重心下沉到基层,将编制、人员、资金、设备等资源逐步向县(区)、乡镇(街道)等基层倾斜,提升基层部门承接能力。其

 次,要建立横向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克服部门本位主义和“联而不动"。理顺不同职能部门间关系,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 o 最后,要厘清条块部门的职责范围,完善条块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块块合作”“条条协同”“条块衔接”的区域一体、动态治理问题解决机制,着力解决基层治理“碎片化”问题。

 (三)

 “ 智治 ” 是推 进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现代科技尤其是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数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动力。因此,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市域社会治理应重视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的科技优势,充分发挥智能化技术在政治建设、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等领域作用,推动社会矛盾、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风险防控智能化,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市域社会治理的智能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推动治理体制现代化。针对政府部门横向专业分工与纵向权力配置导致的基层治理“碎片化”问题,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通过建立数据汇集整合、开放共享的信息平台,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上下贯通、高效联动的社会治理新体系。其次,推动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智能化强调市级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起权责清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理机制,以智能技术实现治理要素的重新组合和优化

 配置,从而解决组织和人员的效率极限难题。最后,推动其它治理方式形成合力。智能技术的输入可以促进政治、自治、法治和德治等治理方式高度结合,推动治理方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效率和治理现代化水平。

 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考

 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著重研究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这为我国各地加快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本文从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分析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时代意义,阐述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日趋复杂,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日趋多样,不论城市或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都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新时代,我国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都对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 、 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着重研究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这将进一步加快基层社会治理的科学步伐,更有效维护了基层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基层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1. 新的挑战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群众的思想意识和现实需求日益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日趋增大。在社区,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虚拟社区、微信、微博、自媒体等已经成为社会大众发表言论、监督政府的重要场域,社区组织对于社会治理的情况,时刻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科学应对群众监督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2. 薄弱环节

 当前城乡社区治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行存在诸多困难。一是网格化管理人才缺乏,特别是广大城乡社区,大都没有配备专门的网格管理员。二是权责不对等。城乡网格化管理中,下沉到各社区的职能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相互扯皮,未能发挥好服务社区居民“最后一公里”的作用,群众对网格化管理的认同度不高。三是缺乏长效机制,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

 3. 理念偏差

 目前,强调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而在社区社会管理活动当中,治

 理理念存在严重的偏差,部分社区人员的思维仍然比较固化。而这就导致了社区在日常管理活动当中,深入到人民群众当中去还做的不够,人民群众的切实需求信息收集不全面,未充分调动辖区居民的创造性。

 二 、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时代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将社会治理的重心下移到了基层,落实到了城乡社区,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理体系的日益完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该《决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一再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十分重大。

 三 、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新目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这是新时代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目标,也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基本遵循。

 1. 治理的科学性和依法的规范性

 在以往的社会治理中,对行政管理模式的依赖过重,而新时期的创新型社会治理模式需要及时对此方式加以转变和完善,积极利用科学、法律、民主等手段和途径。尽量将科学治理理念传达和落实到位——到社区管理者和服务者,有效将社会治理模式中的科学化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要踊跃探寻社会治理模式的新方式及新手段;在民主治理的环节...

篇二: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 对策建议 十九大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域,提出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且提出了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提高四化水平和加强四个体系建设。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各种不稳定因素使基层治理形势严峻复杂,也让基层社会治理呈现出碎片化、分散化、矛盾化的特点。因此,转变基层治理的矛盾化解方式、留住基层优秀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干部服务能力等措施具有重大意义。

 一、 基层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不易化解。随着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旧有的城乡二元结构逐渐瓦解,新的利益群体和阶层不断产生,随之各种新的利益诉求不断涌现,解决这些问题不仅缺乏一些制度规范,也缺乏有效的实践经验,导致一些矛盾问题久拖不决。同时,随着经济发展的进一步加快,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污染等问题不断增多。

 2、基层留不住优秀人才。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是基层实现发展的关键因素,基层往往是出人才的地方,但留住人才的能力却很弱,优秀人才不愿意到基层服务。优秀人才的大量流失使得基层治理进度缓慢,老一辈的旧思想禁锢了基层的发展,同时也给基层治理带来了种种阻力和困难。

 3、基层干部服务能力不足。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权利意识的增强,需要基层治理提供更加多样化、优质化、科学化和人性化的社会服务。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受资金、人员、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在基层治理的实际过程中,没有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很大程度上把治理当管理,缺乏服务意识和理念,导致基层社会治理严重虚化,无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二、基层治理问题产生原因 1、放任式管理存在严重弊端。目前基层干部对出力不讨好的或者于已不利的“为农服务”的事,譬如农村社区卫生环境整治、社区文化服务等事情,存在不去管,不想管或者大搞形式主义,应付了事。由于部分乡村干部放任式管理,导致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缓慢,进而使已存在的矛盾问题被激化,甚至滋生出更多新的矛盾纠纷。

 2、基层基础条件落后,存在供需结构上的偏差。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农村发展的巨大空间,选择来到基层开创事业,但是能够回乡带领村民致富的寥寥无几,因为存在供需结构的偏差。基层可以提供的资源对于一些创业者没有价值,而创业者提供的发展思路、经营理念可能不适合当地的发展,这更加剧了基层人才的流失,也造成了三向浪费:于基层,资源浪费;于人才,智力浪费;于发展,时机浪费。

 3、基层干部专业技能能力欠缺。基层干部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思进取“不愿学”、热衷应酬“不勤学”、装点门面“不真学”、心浮气躁“不深学”、食而不化“不善学”的情况,导致干部在面对群众繁琐而复杂的问题、困难时,没有足够的专业技能作为支撑去解决问题,为民服务能力不足导致基层治理存在碎片化、分散化、矛盾化的现象。

 三、基层治理问题解决对策建议 1、增强责任意识,化解问题纠纷。一是注重增强村干部责任意识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可以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部分村干部到乡镇机关进行锻炼。二是组织村干部到外地先进乡村参观学习,学习当地农业生产先进经验和当地干部敢闯敢干、敢担风验、敢于拼博的精神,使村干部的思想进一步得到解放,责任感进一步加强,进而解决放任式管理带来的种种问题,做好基层工作。

 2、 着力强化“重才”意识。一是用感情留人,只要是在本地区基层工作的人员都平等对待,加强与人才感情交流,增强人才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外来人才“本土化”。二是挖掘本土人才优势,积极培养本土人才,本土人才熟悉本地区实际情况,更有一片报效家乡的热情,愿意扎根。三是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建立涵盖各行各业的“本地区”互助机制,开辟人才“绿色通道”,急人才之所急,想人才之所想,着力解决人才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社保等方面

 问题,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的服务,努力创造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好环境。

 3、提升干部能力,做好基层服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对基层干部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改变不愿学、不肯学的学习态度,解决业务不熟、文字表达能力弱的现状,去除服务思想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及时的顽疾,切实提高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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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及 对策建议 思考

  作为城市治理的末梢和基础,基层治理要求主体多元化、过程协商化、资源广泛化、结果持续化、约束公约化。但从当下的实践看,基层治理在上述五个方面都还存在着主体单一、协商不够、资源来源不广等问题。为了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工作主体上要更加注重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工作过程上要更加注重双向的沟通协商,资源来源上要更加注重各方统筹,工作持续性上要更加注重建管治并举,约束机制上要在法治和德治基础上,更加注重以约而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在 XX 杨浦滨江考察时指出,城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末梢,是城市治理的基础,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基层治理的现代化。近年来,XX 基层社区围绕创新社会治理做出了许多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实践,也取得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但对照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基层治理的“实然”与治理内在要求的“应然”相比,还存在问题和不足。文章在厘清与治理有关的基本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分析当前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何谓基层治理 要弄清基层治理,首先要理解“治理”的内涵。广义上来说,“治理”有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个层面就是“统治”加“管理”的简写,这个意义上的“治理”早已存在,其含义包括统治、整治、管理、管治的意思;第二个层面的含义,是国际社会科学界从上个世纪 90 年代提出的一个新的理论范畴,对应于“统治”。就其本质特征而言,很多学者和機构都对治理进行过定义。比如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詹姆斯·罗西瑙认为,

 治理是通行于规制空隙之间的那些制度安排,或许更重要的是当两个或更多规制出现重叠、冲突时,或者在相互竞争的利益之间需要调解时才发挥作用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 。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认为,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治理有 4 个特征:(1)治理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2)治理不以支配而以调和为基础;(3)治理同时涉及公、私部门;(4)治理并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更有赖于持续的相互作用。社会治理则是治理理论理念、方式方法在社会领域的应用和体现,而基层治理则是社会治理在城乡社区的应用和体现,城市的社区治理、农村的村落治理,都属于基层治理范畴。综合上述理论,可以把“基层治理”理解为:基层治理对应传统的基层管理,就是基层各利益相关者在社区工作实践中,为了实现一个目标或者解决存在的问题,相互之间充分沟通、广泛协商,达成共识、解决问题的过程或实现的结果。基层治理有如下特点:

 1. 主体多元化

 基层治理是“大合唱”不是“独角戏”。《决定》提出的“28个字”的社会治理体系中,“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这 16 个字都是讲工作主体的 。按照公共经济学的

 划分,支撑一个社会运作的事务(物品)有三类:公共事务(物品)、私人事务(物品)以及介于公私之间的混合事务(物品)。涉及基层社区的事务(物品),既不像是纯粹私人的事务(物品)比如面包、衣服、购物、理发等,由群众按照等价交换原则自主决定;也不像纯粹的公共事务或物品如国防、外交、治安等,由国家通过强制征税的职能予以实现,往往介于公私之间,涉及不止一个利益主体如小区道路停车、楼道堆物清理、加装电梯、车棚改造等,都不是一家一户的事情,也不应是政府单一主体的事情,需要政府与社会、市场各类主体发生更为密切的联系,形成多元共治的格局。

 2. 过程协商化

 从治理的内在要求看,众人的事情需要众人商量。统治和管理往往带有强制性,而治理则倡导合作、对话、协商。在人类历史长河的一个相当长时期,作为统治主体的国家具有强制力,甚至垄断了对暴力的合法使用;而在治理体系中虽不能完全排除强制,但体现更多的是平行的权利关系,故而更多要靠合作,而不是靠强制命令。所以根据治理理论,要在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上,实现治理过程的民主化,不是单方面的行政指令,而是以协商为基础的决策、执行、反馈机制。

 3. 资源广泛化

 基层治理所需资源既不是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获取,也不是单纯依靠行政机制获取,而是各种机制和各种资源的揉合,尤其是在当下街道财力有区级保障的前提下,更需要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效应,最大限度撬动方方面面资源的投入。从横向看,需要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资源;从纵向看,有市级资源、区级资源、街道资源、居委资源、居民资源、辖区单位资源、社会组织资源等,资源来源无论来自哪个单一一方,都难以实现基层的有效治理。

 4. 结果持续化

 一定意义上,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强调的都是效率,其区别在于:行政机制靠令行禁止,市场机制靠等价交换;但社会领域不能靠行政命令和等价交换以求效率,需要通过协商沟通以求长效和持续。比如对于涉及基层的项目建设,治理需要更加强调规划——建设——管理的系统考虑,不能重建设轻管理;再比如对于社区管理,治理强调标本兼治,而非运动式执法,否则就会陷入行政化的管理惯性,容易出现治理——回潮——再治理——再回潮的循环往复。

 5. 约束公约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

 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规范和约束我们行为的道德和法律。法律是刚性的,需要国家强制力;道德是柔性的,依靠个人内省和自觉,上面述及的民约、公约则是介于法德之间,刚柔并济。治理就是要将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的内容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约,形成法律与道德之间的一种约束。

 二、当前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 从工作主体上看,政府主导有余,而市场和社会参与不足

 社区建设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引领和支持,但绝对不是政府单方面的行动,如此则是以治理之名陷入管理甚至控制之实,就会造成社会成员的依赖性,影响社区建设的可持续性。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相对充裕,再加上项目实施过程中过于追求效率,进而在基层治理中有政府大包大揽的倾向,而居民往往拥有“太多的权利,太少的责任(too many rights, too few responsibilities)

 ”,在事关自身的社区公共事务如美丽家园、小区停车矛盾、垃圾分类等中,往往更多做“裁判员”,而不做“运动员”,成为消极的观望者和积极的批判者。

 2. 从工作过程上看,从上到下行政化推进有余,而双向沟通协商不够

 没有参与感就没有获得感。而有效参与则内含“简单事情复杂化”的逻辑,行政机制却倾向于“复杂事情简单化”,其内在逻辑对自下而上的沟通有所排斥。基层治理“必须奉行过程主义的导向。以目标和效率为导向的治理往往导致良性互动的丧失。”在基层治理的具体实践中,比如美丽街区、美丽家园,从设计到建设,往往成为基层政府单方面行动,行政化的色彩比较浓厚。

 在美丽家园建设过程中,因在程序上未有效征询居民意见就缩减绿化、大件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释放停车位等,也经常招致居民投诉。这种降低双向沟通协商以追求效率的导向,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老百姓的获得感。居民区自治基金项目和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在使用过程中,这种情况也较为普遍。

 3. 从资源来源上看,公共资源投入多,而社会资源尤其是居民 资源投入不够

 一方面,从面上需求看,存在基层治理对资源的需求无限与政府资源投入有限的矛盾,随着 2019 年以来公共财政收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以及宏观环境变化增幅明显下降,供需之间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另一方面,从具体事项看,又存在政府资源投入过多,因“集体行动的困境” 导致社会资源投入

 不足的问题。比如美丽家园建设,本该由居民投入的部分,也以“墊资”的方式由公共财政投入;还有一些智慧社区项目,无论是属于纯公共部分的市政道路,半公共部门的小区出入口,还是纯属私人物权的小区内部的信息化设施,也都由公共财政包揽。这不仅影响公共财政的公平性,而且会使公共财政投入无法可持续,且容易产生挤出效应,抑制市场和社会资源的投入。

 4. 从工作持续上看,前期的建设改造投入有余,而改造后的管治投入不够

 2019 年 1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 XX 考察时强调,要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和生产、生活、生态等各方面,发挥好政府、社会、市民等各方力量。但在基层实践中,往往存在重视前期的建设或改造,而对后期的管理考虑不够、投入不够,主体责任也不明确,导致“建设改造——破旧损坏——再建设改造”的循环往复,难以持续。

 特别是美丽街区、美丽家园、“三微治理”(楼栋微整治、空间微改造、景观微更新)等硬件建设项目,都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前期由政府大包大揽投入,但在项目谋划时,没有考虑如何保障后续管理的人、财、物,管理主体责任如何划分,最后不得不由政府托底,即便有所考虑,但由于落细落实不够,也很难落地实施 ,很容易陷入上面提到的循环。

 5. 从约束机制看,以法而治和以德而治有余,而以约而治不足

 现代社会,无时无处都需要规则,否则就难以建立起有效的运转体系。这种规则既可能是法律、道德,也可能是规约。目前,在基层治理的实践中,从政府角度,对一些社区治理的中的突出难题——比如跨门营业、违法搭建、楼道堆物、加装电梯、停车管理等,按照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来进行约束和规范的多,但往往依赖运动式执法,很容易回潮,效果难以持久;从居民角度,依照不成文的道德规范,对个别居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诫的也有之,但由于道德基于内省的约束特性特征,有效性也受到很大局限。

 三、提升基层治理的对策建议 1. 从工作主体上,更加注重发挥居民主体作用,着力形成更加均衡的多元治理结构

 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是民众政治地位和“主人翁”精神的直接体现。群众路线不仅要一切为了群众,还要一切依靠群众。针对当前社区治理中政府主导有余,而市场和社会参与不足的问题:一是从思想观念上,要摆脱传统的政府的“父爱主义

 ( Paternalism)”思维,充分相信群众的智慧,真正相信“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

 只有相信群众,才会在工作中依靠群众,千方百计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断培塑社会建设领域的“参与式接受”⑦。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大到美丽街区、美丽家园,小到“三微治理”,无论前期的规划设计、中期的建设改造,还是后期的维护管理,都要充分听取、广泛采纳居民意见建议,居民在参与中不断提升公共意识,从消极的观望者转化为积极的参与者,使政府主导推动与老百姓的日常感受、日常需求紧密联系,才能不断地构建并持续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包括居民多元共治)的体系,不断向善治的目标迈进。

 2. 工作过程上,更加注重双向的沟通协商,着力形成“ 大家的事大家商量” 的工作格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虽然治理不能完全排除单向度的强制,但更多是靠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向度的沟通协商,才能求得基层治理的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降低决策执行的成本。为此,建议从以下两方面作出改变:一方面,改变精英主义的思维,充分相信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高手在民间;从管理学上看,专业人士追求的所谓最优方案是不存在的,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比如在美丽家园建设过程中,可以

 在小区中动员既热心公益,又由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的居民组成“美丽家园建设协理小组”(不用项目建设中常用的“监理小组”或“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美丽家园项目方案设计、硬件建设以及建设后的管理。另一方面,畅通双向沟通协商的通道。从上而下,对于由街道或居委发起的议题或者事项,可以通过小区微信群、网上 E 睦邻、小区公告栏等方式,就相关议题、方案、实施路径、后续管理等,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建议;从下而上,对于居委会以自治基金或者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全额或部分支持的项目,可以追问四句话:第一,是居委会想做还是居民想做?第二,是少数居民想做还是大部分居民想做?第三,居民自己是否参与了方案的制定和资金的支持?第四,相关项目实施以后的后续管理是否落实?如果这四句话都讲清楚了,说明小区充分搭建了居民沟通协商的平台(比如听证会、评议会、协调会),畅通了自下而上实质沟通的渠道。

 3. 资源来源上,更加注重各方统筹,着力形成资源来源更加广泛的投入机制

 社区的有效治理不是依靠公共部门单向度的资源投入可以实现的。由于“监管公共部门的机制是政治机制,控制私人部门的机制是财务机制” ,所以公共部门往往很少考虑公共行政的结果所要投入的成本,尤其在“预算硬约束”和“绩效

 评估”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公共部门没有足够动力去费时费力调动市场和社会资源,进而形成了现实中的政府“花钱买好”的情况。为此,一要改变对基层官员的评价机制,不仅要看行政结果,而且要看导致这个结果的资源投入情况,否则就会形成官员拼命争取公共资源打造不可持续的“盆景”。二要善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

篇四: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着治理主体“碎片化”、治理客体“原子化”、治理效果“内卷化”等诸多亟需解决的难题,而市域社会治理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其中,职责梳理是重要抓手,“智治”是重要路径,应充分重视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的科技优势,推进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一、基层治理的突出问题 (一)“ 碎片化” 限制了基层治理主体的行动能力 “碎片化”问题成为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条块分割的政府管理体制。按照科层制的专业分工与层级节制原则,基层治理的职能分散在不同层级和不同管理部门之中,形成了以“块”为单元的属地管理和以“条”为线的部门管理两种分割的管理模式。

 在此背景下,基层治理“碎片化”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在横向上条线部门各自为政,过多考虑部门利益,不愿将资源和信息共享,囿于各自的职责范围,无法形成基层治理的整体合力;其二,在纵向上层级之间协调困难,治理任务被层层转移到基层,基层政府承担了大量社会治理事务,这一现象被形象地比喻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面千把锤,下面一颗钉”;其三,“条块”间彼此分割、难以协调,如街道(乡镇)与部门派出机构的职权难以协调;其四,“条块”关系具有封闭性,由此带来的以政府为中心的治理模式限制了市场、社会等主体参与治理的空间。由此,基层治理的“碎片化”导致了治理体系结构和功能的失衡,进而限制了基层治理主体的行动能力。

 (二)“ 原子化” 增加了基层治理客体的复杂性 基层治理“原子化”是指由于基层组织解体或无效而产生的基层治理对象离散、无序和低组织化状态。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建立了总体性支配的社会管理体制,城市基层主要依靠“国家—单位—个人”的纵向控制体系将人民群众整合起来,在农村则通过人民公社这一“准单位体制”来达到整合的目的。改革开放以后,总体性支配的社会管理体制解体,大量城市居民离开所属单位,走进市场,更多的农民走

 出农村,进入城市,逐渐脱离单位和人民公社等组织单元,呈现出“原子化”的形态。

 在农村社会,基层治理的“原子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与“乡财县管”的实施,乡镇政权对农村社会的控制逐渐减弱;另一方面,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村庄共同体逐渐消解,农民成为独立的个体,村集体组织失去了对农民的组织能力。在城市社会,基层治理“原子化”主要表现为在市场化改革和城镇化浪潮的作用下,城乡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异质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城市社会还无法形成有效的整合机制。而基层治理对象“原子化”的严重后果,可能导致个人与国家之间的社会联结弱化,使基层治理体系面临“失灵”的困境。

 (三)“ 内卷化” 使基层治理的有效性边际递减 基层治理的有效性边际递减是当前基层治理困境的突出表现。近年来,国家通过加大资源投入、加强制度创新、引入新的治理技术等方式来提升基层治理的有效性,但实际效果并没有得到显著提升,反而呈现出“内卷化”的趋势。同时,国家通过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来破解“内卷化”困境,但基本上处于“改而不变”的状况。

 具体来说,基层治理“内卷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基层通过引入技术治理来提升治理的有效性,使管理方式日益精细化,但不“接地气”,时常形成“空转”,与预想的治理效果相去甚远;另一方面,国家多次推动基层自治组织的“去行政化”改革,以增强基层组织自治的内生动力,然而,基层自治组织的行政化倾向却不断强化,自治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依然有限。“内卷化”现象使基层治理的成本不断增加,基层治理的实际效果却没有明显改善,从而增加了基层社会的潜在风险。

 针对当前基层治理实践面临的现实困境,仅仅通过基层治理创新并不能解决结构性所带来的问题,还要结合基层治理的具体情境,突破以县域为重点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从更高层级上重塑基层治理的结构和功能。而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县域社会治理的延伸,为基层治理困境的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新的路径。

 二、基层治理的路径选择 (一)以市域社会治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它以设区的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地级市)为基本治理单元,覆盖市管辖的全部地域范围,兼具城市和农村。市域

 层面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治理层级,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线位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强调了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市域社会治理的成效,关乎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市域社会安全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样态,目的在于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重困境,重构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和内在结构。首先,市域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作用,通过上下贯通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把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推动力量在基层集聚、问题在基层解决。其次,市域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进一步厘清权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探索网格化治理模式,能够有效解决部门分割、条块分割问题。最后,市域层面是将组织和个人最大程度整合起来的有效载体,通过落实基层自治制度、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培育社会工作队伍等,发挥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在自主治理、服务供给、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和风险防控中的作用;同时加强公众参与的制度性建设,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因此,市域社会

 治理是在结构和功能层面上的基层治理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能够实质性化解基层治理“内卷化”问题,提高基层治理的有效性。

 (二)职责梳理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 政府职责是指由各层级政府及其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职责梳理就是依法界定职责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间的分配以及形成的运行结构,涵盖横向、纵向、条块的政府间职责配置。横向政府职责即一级政府内部的部门间职责配置,而职责在各层级政府间的分配构成纵向政府职责,条块间的职责梳理则是要理清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市域范围内的政府职责体系,是实现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重要路径,对提高行政效能,确保经济社会各项事务得到有效管理,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市域社会治理的政府职责梳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着重考虑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要厘清纵向政府职责,改变治理任务层层下压的状况,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的整体性与协同性。在治理责任下移的同时,将资源配置重心下沉到基层,将编制、人员、资金、设备等资源逐步向县(区)、乡镇(街道)等基层倾斜,提升基层部门承接能力。其次,

 要建立横向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克服部门本位主义和“联而不动”。理顺不同职能部门间关系,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最后,要厘清条块部门的职责范围,完善条块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块块合作”“条条协同”“条块衔接 ”的区域一体、动态治理问题解决机制,着力解决基层治理“碎片化”问题。

 (三)“ 智治” 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现代科技尤其是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数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动力。因此,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市域社会治理应重视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的科技优势,充分发挥智能化技术在政治建设、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等领域作用,推动社会矛盾、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风险防控智能化,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市域社会治理的智能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推动治理体制现代化。针对政府部门横向专业分工与纵向权力配置导致的基层治理“碎片化”问题,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通过建立数据汇集整合、开放共享的信息平台,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上下贯通、高效联动的社会治理新体系。其次,推动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智能化强调市级

 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起权责清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理机制,以智能技术实现治理要素的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从而解决组织和人员的效率极限难题。最后,推动其它治理方式形成合力。智能技术的输入可以促进政治、自治、法治和德治等治理方式高度结合,推动治理方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效率和治理现代化水平。

篇五: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农村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之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农村基层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人才匮乏、区域发展不均衡、参与度不高等制约因素。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三治结合”治理体系、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等途径来解决。

 乡村振兴战略内容丰富,其中治理有效是基础和政治保障。治理越有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就越好。

 一、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治理取得的成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农村基层治理在实施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带动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

 黨 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

 当前很多村庄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契机,对“两委”干部进行了调整,配强配优了班子成员,“领头羊”“火车头”作用充分发挥。很多乡镇、村庄结合自身特点,在党员队伍建设上大做文章。一是普遍注重党员的考核。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可量化的考核机制,考核导向是党员在乡村治理中能否发挥带头作用。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三是创新党员学习和管理手段。针对一些流动党员,很多乡村都建立了微信群、学习公众号,党员流动但学习不耽误。

 (二)以村民为主体的组织体系不断完善

 乡村的治理要发挥村民的主动性和主体性,在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下积极参与到村集体事务的管理监督中。其中最具中国传统乡村治理特色的就是乡贤参事会。乡贤参事会是一种新型农村社会组织,充分利用乡贤在乡村的影响力、号召力、引领力,开展乡村治理,对基层民主协商作用的发挥是个有益的补充,同时也起到上下联系的“桥梁”作用。另外,

 很多乡村还设有“红白理事会”,统一标准办理婚丧嫁娶,既移风易俗,又减轻经济负担。

 (三)基层治理方式不断创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基层乡村,三者的统一主要体现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基层群众对于村庄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很多乡村在治理过程中创新方式方法,真正落实村民的各项自治权利。一是利用微信新手段,创建公众号和 APP,村民及时知道村里发生的大事要事,及时监督党员和两委干部,充分发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不断重视和规范村民夜校,将党的理论知识、新的形势政策和中央全会精神传达给村民,让他们提高自治能力。三是创建“街长负责制”,村里每条街道都推选一名“街长”,街长负责上传下达,汇总意见;大家相互监督,相互学习,争当文明户。

 (四)村民自治法治德治不断融合

 落实乡村治理,要坚持“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过程中,我国农村发挥村民的聪明才智,创新并坚持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机制。例如,利用

 “照片墙”,将大家评选出的“好儿媳”“好婆婆”“好家庭”等照片张贴出来,起到表扬先进,鞭策落后的效果。再如村庄自己制定村规民约,用朗朗上口的语言将中央乡村治理的精神和村文化、村优良传统结合在一起,老少皆会背,潜移默化影响村民思想和行为。

 二、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国在乡村治理中,进行了很多创新,乡村组织振兴成效很大,但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乡村振兴的弊端和短板不容忽视。

 (一)人才匮乏制约基层组织建设

 人才匮乏是我国很多地方乡村治理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突出表现为一些两委干部年龄偏大,带来的弊端是工作开展等靠要,思路打不开,“守摊”思想严重,进取心不强。造成人才匮乏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乡村留不住人才。待遇低、晋升没有途径和空间,卸任后生活没有保障,事务琐碎责任大,往往使很多年轻有为的人放弃待在村里当两委干部。

 (二)各地方基层治理发展不均衡

 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也体现在乡村基层治理进程中①。造成乡村治理发展不均衡的原因诸多,主要存在三个方面:一是自身发展可利用条件不均衡。有些乡村红色资源丰富、有些乡村是精准脱贫示范村有政策和资金扶持、有些乡村地理位置好……这些乡村把握机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经济发展的同时村民参与乡村自治的热情也高涨了。反之村集体经济上不去,村民没有干劲,对参与村庄治理的兴趣不大。二是所在乡镇经济支持力度不均衡。有些乡镇经济实力强,给予的扶持力度就大。在强大的经济支持下,乡村治理普遍层次高、发展好,村干部思路活,干劲足。但目前我国很大比例的乡镇经济规模不大,对于乡村治理的投入力度也受限。三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一。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好,乡村治理就好;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乡村治理水平就低。

 (三)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还有待于提高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公民参与度不高,参与水平参差不齐。这个问题在农村的治理中尤为突出。乡村治理中,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受村民素质的影响,治理能力也有待加强;很大比例的村两委干部都感到“本领恐慌”,能力跟不上时代的要

 求,法治意识不强、党务工作业务不熟、缺乏创新思维;对于很大比例的村民而言,村事务只要不涉及到自身利益,一般热情不高。

 (四)基层政权建设仍需加强

 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乡村,基层政权牢固,基层群众自治开展的好,村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参与自治热情高,乡村治理良好。有些乡村,两委干部干劲不大,畏难情绪严重,工作中私心较重,村民自治很难顺畅开展下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充分发挥出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转变发展观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创新管理的方式方法、重视基层民主的发挥和制度的健全、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完善我国农村基层治理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强化组织体系的核心地位 我们应该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要求强化组织体系的核心地位。

 一要选好配强村支部书记。村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二要强化党员在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在村民自我监督中起到关键作用;在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占一定比例,在村民自我管理中起到引领作用。三要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提升党组织和党员的威信和影响力。

 2.规范党员制度化管理 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化。一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办法得到落实。三是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日等制度,使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起来,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是“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双重现实需求。

 1.不断创新村民自治 基层群众自治在农村的表现就是村民自治,是乡村治理得以实现的有效途径。我国非常重视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鼓励和引导群众自治方式的创新。目前,普遍推广的是邓州

 “4+2”工作法,一些乡村还结合自己治理需要,演变出了“4+2+1”“4+2+N”等方法。各地方要精准施策,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议、民主监督等环节进行大胆创新,使基层民主得以健康发展。

 2.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实现乡村治理,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提升是应有之意。根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要求,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有以下几个切入点③:一是以增强农民法治信仰为着力点,加强新时代农村法治建设,促振兴保发展;二是培养和提高基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三是规范农村执法司法行为,让农民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探索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五是扎实开展農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用法守法能力水平。

 3.推进乡村德治建设 推进乡村德治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村民行为,创新各种方式方法树立道德模范、美好家庭,树立良好的风向标。发挥新乡贤的典型示范和道德压力等作用④;重视村规民约对村民的思想引领和行为规范作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

 1.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是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极大激发市场活力的战略举措。按照国家的相关改革动向,各地区应继续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个牛鼻子,促进创业创新、稳增长保就业,让企业和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着力搭建平台、精准服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生态。发展“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让村民足不出村就能将事情办妥,从繁琐的办事流程中解放出来。

 2.加强基层服务体系配套设施建设 按照《乡村治理体系构建计划》要求,一要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 30 ㎡的标准,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二要实施“互联网+农村社区”计划,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三要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分级培训制度。

 总之,乡村治理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发展和完善“三

 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将我们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篇六: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社会转型期不断涌现各种利益诉求、产生各种矛盾,而且这些问题往往相互之间叠加交织在一起,导致基层社会治理面对着更加复杂和严峻的形势。鉴于此,分析基层社会治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新时代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可行路径,以期促进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实现良性互动。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是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社会治理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的

 创新必须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核心。因此,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可以有效夯实社会建设的基础,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方面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有助于激发社会的活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一、基层社会治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会转型期逐步打破了我国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在此过程中不断形成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进而产生出不同的新的利益诉求。但是,由于相关的制度规范滞后以及没有可以借鉴的成形的经验,致使积累的矛盾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另外,我国经济在持续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诉讼问题、因征地拆迁而导致的安置补偿问题、工农业发展衍生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等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而且这些问题的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无疑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农村地区的安全压力增大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持续增加,导致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和儿童的数量较为庞大,而针对这两个群体的刑事犯罪频发。另外,由于老人和儿童缺乏辨别能力

 和防范意识,一些不法分子便乘虚而入,在农村从事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致使部分农村地区的治安形势不容乐观。

 (二)服务数量不足、方式落后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在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在持续增强维权意识,这就要求基层社会治理对群众提供的社会服务必须更加优质多样,而且也必须更加科学化和人性化。然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因为受制于人员、资金和能力等问题,基层的很多社会治理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与人民群众对于自身利益的诉求存在一定的距离,不仅数量严重不足,而且服务方式比较落后,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创新。

 (三)干部队伍素质与基层社会治理实际不相适应

 主要表現为负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普遍老化、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提高,而且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导致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受到极大的制约。虽然我国目前通过选派“大学生村官”等形式,对于基层社会治理人才缺乏的状况有所缓解,但是由于相关制度的缺失,此种形式也非长久之计。

 (四)社会治理方式方法落后

 部分地方政府的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创新性不足,没有构建起完善的服务机制,不能做到与人民群众顺畅的交流沟通,而是代之以硬性的规定和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堵得过多而疏导不足。另外,部分地区、单位、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在政策和制度制定的过程中,过多地考虑的是维护本部门或者个人的利益,而没有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放在中心地位,致使很多治理措施或制度只是挂在墙上,而没有切实落实到行动中。

 (五)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

 在个别地区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相关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致使治理主体不明、责任不清,对于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相互之间推诿扯皮,不能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

 二、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义 (一)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要务无疑就是发展,让人民群众共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而基层是发展的关键点,基层治理服务水平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决定了人民群众是否认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

 进程。只有不断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搭建基础平台,才能把握基层的实际情况,从而及时解决基层的问题、化解基层的矛盾,把工作切实做到基层,与基层群众的感情做到水乳交融,如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有了稳固的基层社会基础。

 (二)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有力举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国家治理的基础是基层社会治理,只有不断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才能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战略层面看,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重大的意义。基于此,在实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时,务必要把创新的理念和改革的思维贯穿其中,勇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彻底摒弃固化的部门利益,在更加广大的治理范围内、更加广泛的社会领域不断扩大人民群观众的参与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治理能力,把蕴藏的社会活力彻底激发出来。

 三、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可行路径 (一)坚持进行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创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做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摒弃部门和个人利益的狭隘思想,坚决扭转官本位的倾向,深刻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同时,树立系统治理的理念,在坚持党委领导的前提下,积极发挥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广泛参与,营造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构建科学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此,政府和基层社会治理部门应主动与深刻变化的社会结构相适应,由主体力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转变为以政府为主导,并进行兜底,从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要作用,就是在党委的领导下,通过深化改革把社会活力激发出来,通过制定政策使社会公平得到保障,通过制定规划对社会预期进行引导,通过实施监管对社会秩序进行规范,从而由传统的管治转变为积极的服务。同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广大基层群众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组织并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三)坚持精准化基层社会治理服务

 一是要切实完善乡镇、街道所具有的管理服务职能。基层政府要依法把其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下沉社区到村屯和社区,在基层投放更多的服务管理资源,从而为精准有效提供服务和管理奠定坚实的政治和物质基础。二是要优化机构设置和工作流程。通过优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相关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简化工作流程,构建责任和权利统一并相互制衡的管理运行机制,从而使基层管理服务效能得到切实增强。三是要加强建设乡镇服务型政府。乡镇政府应积极转变职能,注重加强社会治理,全面提供公共服务;努力培育村民自治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积极招募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发挥它们对合力,构建乡镇公共服務多元供给模式。四是要积极构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从而满足群众各方面、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四)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无法回避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执法,营造良好的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环境,从而有效解决矛盾和问题。因此,国家需要针对综合治理、基层社会组织自治和发展、群众信访等重点领域加强立法。一是依法确定基层社会治理的范围、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承担的职能,列出政府的基层社会治理权力与责任清单,在行政执法行为

 方面建立程序、标准、结果“三公开”的规范。二是结合重点领域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通过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新型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三是强化基层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从而在社会治理事务中实现自我教育、服务、管理和监督。

篇七: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社会治理 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领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行了明确部署。从共同体理论着眼,目前基层社会治理还存在政社互动机制不健全,职权责不对等、负担过重,基层社会治理与群众需要的契合度不够高等问题。因此,要优化社会治理层级功能,厘清权责;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共建共享;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和文化建设一体化发展,增进认同。

 本固才能枝荣,根深方能叶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更加证明,基层社会治理是整个社会治理的基础,基层工作做

 得越扎实有效,社会治理的运行就越通畅高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今后五年要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将基层社会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点场域,并且强调了社会治理追求的更高目标——即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是认识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全新视角和有效途径。

 一、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论渊源与基本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9 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要“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而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正式将这一理念写入党的最高文件。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党引领社会治理由“管理”迈向“治理”基础上的新探索,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新理念、新思路。

 (一)马克思和滕尼斯的共 同体理论

 马克思关于“共同體”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贯穿于其唯物史观创立和发展的全过程,在探究社会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当中不断深化。马克思对共同体的认识起源于血缘亲属,在人类最初的社会形态当中,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结成共同体来应对自然界的各种风险,这种共同体是“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

 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个体依赖集体而生存。而后伴随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共同体的形态发生了改变,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使得人依赖于外在物质,受到货币及资本等“抽象共同体”的支配与统治,在这种剥削关系中人逐渐被物化、奴役和忽视,因此他将资本主义社会或国家看作是“虚假的共同体”。而 1948 年,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郑重宣告:“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可以看到,这个“联合体”是马克思提出的“真正的共同体”,它是基于对人类社会发展形态最高阶段的认识,强调在社会主义阶段能够消除“虚假共同体”当中人与共同体的异化和对立关系,取而代之的是人的个性和自由全面充分的发展。可见,马克思所提出的共同体思想其本质是建立在人全面而充分自由发展基础之上的人类自由联合体,它强调个人的生存与自我价值的实现,代表着未来人类基本的生存方式和关系模式。同时,这一思想也是今天我们认识和理解社会形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基础和方法论。

 而德国古典社会学家滕尼斯深入研究了社会学领域关于共同体的概念,他对共同体的认识主要基于市民社会时代的考察。滕尼斯认为共同体有三种基本的形式:分别是起源于族亲关系的血缘共同体、以共同居住地为划分的地缘共同

 体和以心理层面依赖关系为核心的精神共同体,这三种共同体的基本形式很好地解释了共同体的内涵。滕尼斯在其著作《社区和社会》中充分比较了社区(即“共同体”)与社会的区别,他认为“共同体”是通过血缘、邻里、朋友等关系联系起来的有机群体,它的基础是“自然意志”;而社会则建立在对利益理性选择和权衡基础之上,体现的是人的“理性意志”。因此两者相比较,代表“自然意志”的共同体更具有不易改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基于共识的自由联合体

 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滕尼斯都认为“共同体”本质上是一种人群关系的联合体。同样,社会治理共同体也是一种联合体,而且这种联合是基于共识基础上的自由联合。首先,社会治理归根结底还是落在人的层面上,尤其是基层社会治理更是需要做人的工作。而社会治理共同体恰好回归到了“人”这个核心,它强调每一个人对于社会治理事务的充分参与,而且这种参与需要每个人发挥自己的优势,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在“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基础之上的联合。其次,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联合是基于社会成员的共同理解和共识,这种共识是内化在共同体当中的,正如滕尼斯所说的,“只有这种理解在共同体中,人们才得以保持根本性的团结,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分离因素。”也就是说,共识的达成是凝聚社会治理共

 同体的重要基础,而这个共识就是社会治理应当是“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在此基础之上社会成员将在心理层面和文化层面形成对社会治理的认同,这种认同将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在社会事务中履职尽责。

 (三)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推动社会治理变革的重要依据

 社会治理共同体从本质上来说是基于共识的自由联合体,体现在治理实践中就是治理主体、治理过程和治理目标的深刻变革。首先,从治理主体来说,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的“人人有责”就是要求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包括党委、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各类组织,同时也包括每一个参与社会生活的具体人,而且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各方治理主体地位平等与相互尊重,在社会治理中都有相应的职责分工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二,从治理过程来说,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的“人人尽责”实质上是对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它强调各方治理主体应当结合自身的优势,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形成社会治理的合力。第三,从治理目标来说,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的“人人享有”是对社会治理的价值升华,它强调人民群众既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同时也是社会治理成果的受益者,要把人民满不满意作为衡量社会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这改变了传统社会治理中以公共秩序、社会治安、卫生环境为外部指标评判社会治理成果的情况,引导社会治理坚

 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社会治理的发展落实到民生实事之中。

 二、社会治理共同体视域下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反思 古人云:“县集而郡,郡集而天下,郡县治,天下无不治。”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过去以“单位”为核心的组织方式转变为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方式,个人、家庭和社区成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基层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社会多元化使基层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社会热点、矛盾点和不同利益点等交织在一起,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挑战,基层社会治理也成为了整个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和薄弱环节。以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视角来审视,当前基层社会治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基层社会治理政社互动机制不健全

 从治理主体的层面来说,社会治理共同体要求治理主体多元化,除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力量的参与,尤其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成员的自治作用。而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状况仍然是以政府为主导,公民社会发育不够成熟,公民责任意识和参与能力还亟待提高,政府、社会力量与居民自治的互动机制尚不健全。在农村,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制

 度,从 1987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开始,村民自治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历程,广大农民依法获得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权利。然而在实践中,村民自治的模式仍主要是“乡政村治”,即乡镇政府通过村民自治系统推行政策实施和实际治理,村民自治的主要机构村民委员会其实是乡镇政府权力和职能的延伸。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是社区居委会,但我国的社区居委会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是基层社会自治组织,同时又是街道办事处下属的行政性组织。这种双重身份使社区居委会往往也要执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行政任务,而无法有效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可见,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居民自治或村民自治都还是基层政府居于主导地位,依靠行政手段对社区事务进行治理,而在居民或村民的主体作用发挥上、在吸纳社会组织和其它社会力量参与上都还存在着短板。

 (二)基层社会治理职权责不对等、负担过重

 从治理过程来说,社会治理共同体要求各方参与主体共同发挥作用,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将各方力量组织起来、如何厘清各方主体的权责。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各方主体的力量相对分散,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治理责任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基层部门,并且在实际治理过程中存在职权责不对等、

 负担过重的问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基层工作的真实写照。在实际治理中,处于一线的基层是与老百姓联系最为紧密的治理层级,可以最快速地感知和发现问题、最高效地回应群众需求。但受制于财权、事权、用人权、执法权等限制,基层部门只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受理群众诉求,协调其他部门进行解决。这种协调如果出现困难,群众就会将治理不力的责任归咎于基层部门。基层负担着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大责任,但没有相应的权力和能力去直接解决问题,责大权小的矛盾突出。另外,实际治理中基层超负荷运转也是常态。社区工作人员要划分片区对接社区的几百户甚至上千户居民,同时社区居委会作为街道办事处职能延伸的机构还要承担大量庞杂的行政事务性工作,比如各种考核、检查、评比等活动。基层长期处于高压力、高负荷的运转当中,无法针对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精准有效的治理服务,无法将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联合起来推动社会治理。

 (三)基层社会治理与群众需要的契合度不够高

 从治理的目标来看,社会治理共同体要求体现治理的人民性特征,即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首先涉及到治理成效由人民评判的问题。而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一个显著问题是基层社会治理与群众满意度之间存在差异,陷入了经济学上的“效果悖论”,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没

 少做,但群众并不满意。究其原因,一是政府解决的问题不一定是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些地方为了发展 GDP、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但这些工程并没有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实际问题;二是进入新发展阶段后社会面临的复杂问题越来越多,基层政府在处理新问题、新危机上的能力和水平滞后于矛盾、问题出现的速度;三是过高的社会预期也会导致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降低,基层政府承諾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是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社会治理共同体视域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对策 社会治理共同体意味着社会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目标发生了深刻变化,作为党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全新概念,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为解决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问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重要思路。

 (一)优化社会治理层级功能,厘清权责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五个行政层级,既由党集中统一领导,又实行分级治理。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必须要明确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各个层级的重要作用,打造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社会

 治理体系。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尤其要把握好中央、市域、基层三个层级在社会治理中的特殊作用。从中央层面来说,社会治理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从整体谋划、统一部署上推进社会治理。从市域层面来说,市域层面要发挥好前线指挥部的功能,尤其要在创新社会治理、发挥资源统筹优势、立法优势、统筹城乡发展上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从基层层面来说,基层应当发挥好“桥头堡”的功能,为老百姓提供最精准有效的服务,将最突出的问题和矛盾努力化解在基层。因此,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必须树立强基固本的思想,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1.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角度来看,基层社会治理必须以满足人民的民生需求和生活向往为根本着眼点,要回应人民期待,聚焦人民关注点。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各种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问题,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看得见、管得了”,必须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加精准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

 2.明晰权力责任,减轻基层负担。在向基层放权赋能的同时,还要厘清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制定好权责清单,理顺基层社会治理中相互交叠的关系和职能重叠的

 领域。尤其是要明确基层社区的权力责任,注意给基层社区做“减法”,通过清单管理的方式将基层社区的权责公开化、明晰化,建立和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提高社区行政工作的“准入门槛”;规范社区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社区非必要行政事务;破除基层治理中“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将社区职能回归社会治理本身,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优化社区服务功能,在减负同时提升基层治理效率。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共建共享

 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治理主体多元化,这就要求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同治理主体之间实现互动、共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为今后基层社会治理如何处理国家、市场、社会与居民之间...

篇八: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三篇

 基层治理,关乎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加强和改善基层治理,是农村统筹和发展的重要体制机制保障,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型和变革过程中促进社会融合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加强和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有效回应这些新需要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分析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思考和提出解决建议,具有现实意义。

  一、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观念理念亟需转变

  一是误以“管理”替代“治理”。“管理”和“治理”虽是一字之差,但前者主要是一种组织、指导、规范、监督和纠偏,重在“监管”;后者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重在“协调”。但目前有些地区、部门仍沿袭以

 往“管理为上,一管了之”的官本位惯性思维,把社区居委会作为政府开展工作的一级抓手,而各类资源如人才、资金等依然向上集中,下放社区办理事项并没有完全实现“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费随事走”。二是理念发展滞后。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比,社会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合作激励机制等不平衡、不完善,甚至有些形同虚设,导致政府职能碎片化。比如一些地区出台有关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文件,大多由当地的综治部门一家拟定,各个部门之间协调沟通配合不够,其治理思路、内容、举措的整体性和针对性都有所欠缺,难以在街道、社区基层高效实施。三是社会认识不到位。一些社会单位、居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对社区治理认识不够,受陈旧“管理”观念的影响严重,把自己当成被管理的对象,主动参与不够,多半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还没有从传统的管理模式束缚中解脱出来,普遍缺乏自主治理、自主服务意识,“有事找政府”的依赖思想在老百姓中仍然根深蒂固。例如化粪池的清掏、共用水管的修复等事项,本可以由辖区内居民和驻区单位共同协商解决的,最终还是得由政府部门来兜底。

  (二)体制机制亟需理顺

  一是不该管的“越位”。长期以来,基层社会治理在机构设置、权限划分上主要沿用条块管理的做法,遵循垂直管

 理或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条块分割式管理,管理主体与执法权限划分不清,对基层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普遍存在“以批代管”“以罚代管”等问题。如小区业委会,本质上是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反映意愿,并监督物管公司服务的民间自治组织,但属地街道又“被赋予”具体指导、监督、管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召开、选举等相关活动的管理权限。由于很多小区业主群体间、业主与物管公司间各种矛盾突出,业委会成立困难重重,街道在其中左右不是人、费力不讨好。二是该管的“不到位”。有些该由政府兜底的事却没有管好,优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稀缺,群众诉求渠道不畅,多元化利益协调机制不够健全。比如拆除違章建筑、整治流动摊贩、规范乱停车乱堆放、旧城改造等事项,往往因单一的行政行为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撑和有关职能部门有效的协作配合,缺乏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载体和机制,没有做到“疏堵结合”,无法管理到位,导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不尽如人意。总的说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存在职责不明、头绪不清、运转不畅等体制机制的问题。

  (三)要素支撑亟需夯实

  一是法律体系还不完善。面对城市社会形态的复杂性和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急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以保障,但目前基层开展城市社会治理大多是依据上级文件或会

 议要求,法律法规支撑力度不足,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二是组织架构还不明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部门和单位,但目前并没有真正明确总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以及相应的责任部门。以推进小区居民自治为例,过去一直是民政系统的业务范畴,现在又有组织部门牵头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推行区域共建“三项清单”,还有政法系统牵头推进“枫桥经验”实践,构建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但是,在操作层面,由于各有关部门多头参与、多头管理上还缺乏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规划和组织,具体落实到街道、社区实施时往往各行其事、统筹乏力。三是权责匹配还不合理。在街道和社区一级,千头万绪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大都由综治工作人员承担,但他们既缺乏相应职权,又缺乏相应综合素质,应付业务工作已很吃力,要实施好甚至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动力明显不足。四是工作保障还不充分。目前财政安排给基层社区的经费有限,如某街道 2019 年下拨各社区工作经费平均为 12.33 万元,除去办公所需外所剩无几,而社情民意收集、群众呼声回应、实际问题解决等大量基础性工作一直处于“活多钱少、活多无钱”的窘境,社区开展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受到极大的经费制约。

  (四)资源整合亟需加强

  一是部门联动不勤。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任务繁重,既有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化协同治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市基本设施维护、基层组织建设等经常性问题,也有应急处置、矛盾化解等突发性问题,需要协调统筹各部门力量协同处理。但目前存在着条块分割、部门各自为阵的状况。很多工作名义上有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但往往都是牵头部门“一头热”,其它部门“不来气”或“应付了事”。如社会矛盾化解,信访部门牵头抓总,大量行业性、领域性的矛盾纠纷却需要相应职能部门凭政策法规和专业操作实质性解决,导致“一岗双责”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文件纸面上和会议口头中。二是信息共享不畅。由于各部门统计口径不一和工作标准不同,造成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信息不对称、数据不一致、平台不关联。调研发现,在某区电子政务系统办公方面,社区录入各类系统多达 17 个,都是各职能部门分别开发、管理和应用,很多居民信息等分散在各个系统中,造成基层人力物力重复浪费,增加了社区工作负担,结果却常常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三是资源利用不佳。服务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公共资源整合利用效果不理想。一方面政府投入的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甚至部分闲置,如很多地方的“24 小时城市书房”,建成后热闹了一阵,后来却逐渐成为一些城市流浪者的夜晚栖身之所;另一方面相关社会资源未被充分激活,未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赢,如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公共健身设施、停车库往往

 不对外开放,只提供本单位职工使用,如此未惠及更多市民。

  (五)社会组织亟需壮大

  一是发展现状不理想。据统计,现存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多数是行业性协会、社团和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其中约三分之一活跃、三分之一维持、三分之一处于休眠,且公益类、慈善类社会组织不足 10%,大多集中在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在为老服务、流动人口管理、为民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等方面少有涉及。比如在某街道 2019 年度社工项目征集、项目策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少许社会组织参加竞标,但在项目监督和项目评估等一系列环节中,却未能发现社会组织的身影,或者其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有限。二是作用发挥不充分。即使是活跃的社会组织,有的行政色彩浓郁、有的活动经费缺乏、有的工作结构不合理,在数量质量、经济贡献、社会服务、人才队伍等方面都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存在巨大差距。

  二、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转变治理理念

  一是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动员群众、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解决基层治理“力量散”“管理乱”等问题。二是强化社会力量协同。破除“政府包打天下”理念,正视社会力量、社会组

 织的重要作用,灵活运用购买服务、项目外包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介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可将统计调查、信息收集等工作交给社会组织,道路修复、管网改造、绿化管护等工作交给盈利性的专业公司,从而达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双赢效果。三是强化社会公众参与。汇总收集本社区居民的构成、上下班集中时间、聚集活动地点等基础材料,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社区群众宣传,深入群众与之沟通,全面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广泛了解、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二)健全治理体系

  一是优化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调处,巩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二是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三是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体系。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精细化管理重精患者,严格监测管理吸毒及患艾等特殊人群。四是完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人员密集等区域场所的安全保障,提升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

  (三)融合治理方式

  一是奉行法治。扎实推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依法开展选举、议事、公示等事务,努力推

 动城市基层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倡行德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良好向上的家风,强化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和社区成员行为准则,推动城市基层社区德治良性发展。三是推行自治。开展网格每日说事、干部每周听事、社区每月议事,以居民参与助推和监督社区事务等良性互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

  (四)提升治理手段

  一是提高智能化水平。深入推进智慧社区、智安小区等建设,提高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科技运用实效。二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坚持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加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信息网络建设,发挥好大数据作用。三是提高专业化水平。分类推进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提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的专业化建设,各有侧重地提升服务内容、服务项目的科学性、制度性和专业性。

  (五)夯实治理基础

  一是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将涉及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职能部门的人員、资金、设施等下沉进社区网格,按“一网多员、一员多能”目标原则,实现小事逐个解决、大事整体处置。二是建好用好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统筹推进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视频系统等

 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公安、综治、城管、安全、应急等信息资源,实现联勤、联调、联处。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将人员编制进一步向基层街道倾斜,尽量配强配足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事务、社区建设等一线工作人员,着力加强社区网格“七员”的技能培训和队伍管理,严格工作质效考评,提升服务质量,强力推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提档升级。作 者: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有重大意义。本文以甘肃省白银市农村为实地调研对象,了解和分析了白银市农村基层治理的现状。提出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理顺治理事权;改革公共财政,夯实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财力基础;促进协调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关系;强化党的领导,稳步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培育农村社会组织,增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新型城镇化;农村社会治理;善治;路径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如何为西北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实现治理的现代化既是一个需要迫切研究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以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实践与探索为研究对象,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问题进行了系统全面地调查研究。

  一、对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观察

 白银市,是甘肃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位于甘肃省中部,地处黄土高原和腾格里沙漠过渡地带。辖白银、平川两区和靖远、景泰、会宁三县。文章通过对三县两区比较有代表性的乡村抽样实地调查来研究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状况。据观察,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还处于探索阶段。比如,借助“精准扶贫”等平台开展治理工作,缺乏系统性、深入性和持久性。因此,很多村垃圾乱丢、污水乱倒;公共服务设施陈旧;大多留守的老人和孩子生活单调等现象比较普遍。

  二、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白银市作为西北偏远地区的一个中小型城市,因为城市化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对于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尚处于探索阶段,加之目前的治理基本靠政府为主导单向度的推动,所以出现的问题很多,很杂。通过对白银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实际情况的调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缺乏资金保障。从白银市目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经费来源看,最重要的渠道是依靠政府拨付,这些资金对于范围广、种类复杂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如九牛一毛,只能勉强维持日常的正常开支。加之,很多村民因常年在外务工并买了房子,他们是不愿意为村庄的公共事务掏腰包的。大多数人对村...

篇九: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治理现代化 建设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要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这个根基。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与群众利益休戚相关,要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创新活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当前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状 (一)

 基层工作者认识上的滞后。一是认为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谈得上治理,或者说只要经济实力强了治理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治理的现代化自然就实现了。二是由于近年来,脱贫攻坚、基层党建等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基层政府呈现出

 明显的被动式治理特征,一方面,基层治理首要的是必须完成各类自上而下的任务安排,另一方面,也需要化解自下而上的各类问题诉求以回应上级对“稳定”的考核。三是基层工作者偏向性选择,实行“一切以考核为依据”的选择性治理办法,特别是涉及“一票否决”或是考核占分高的领域,就全力以赴。

 (二)

 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不强,领导核心弱化,甚至个别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出现软弱涣散问题,领导乡村治理的作用弱化;有的基层党组织班子不团结、制度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群众不满意;二是“三类人员”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村党组织书记受能力素质等因素制约,工作中没有把抓党建和抓乡村治理深度融合;一些村干部对乡村治理认识不到位,具体工作中作风不够扎实;一些农村党员对乡村治理参与热情不够,示范引领作用不突出。

 (三)

 基层治理体系不健全。一是基层群众组织名不副实,部分变成了对上负责的官僚化组织,行政化趋势明显,越来越脱离群众。二是群众直接参与管理基层事务的空间不大、渠道不畅,部分群众的正常呼声得不到倾听、正当利益得不到维护,因此而产生的信访举报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严重隐患。群众自治组织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载体,即使有也

 名不副实,作用发挥的并不好。三是农民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受精英人才外流以及服从政府指令性管理方式的传统思维影响,在乡村治理中普遍“缺席”。

 (四)

 基层政府和组织职能不清晰,基层政府职能重点不清晰。“社会”仍处在不对等的地位,哪些是政府该做的事,哪些完全可以交由社会承担的事,并无清晰的边界,社会成长空间模糊。往往是大而全,大而不优,责任成为无限责任,导致基层群众无论什么事情都来找政府,给基层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牵扯了基层工作人员太多的精力。

 二、出现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 基层治理现代理念欠缺,偏重于管理和控制,关注物重于关注人。一是当前一些政府部门的管控意识仍然根深蒂固,既对社会的行动主体不够明晰,也对发挥社会主体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认识不足,重管理轻治理。二是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农村党员年龄大多偏大,对新事物的接受、消化和吸收需要时间,对基层治理沿用老办法多,创新治理能力差。

 (一)

 基层治理主体的素质能力有待提高。存在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和行动力不够的问题,还存在基层干部视野狭隘、知识层次和结构难以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问题。在

 如何面对不断成长的社会力量和不断增多的参与诉求上,一些基层政府明显能力准备不足,治理方式上重管制轻协调、重堵轻疏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二)

 基层面临的错综复杂现状。当前,基层社会处于社会发展中矛盾和问题的最前端,基层政府及其干部,直面老百姓及其利益诉求,比如,面临着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公共服务提升、信访维稳等等问题。加之维护稳定的“一票否决制”等责任的层层下压,基层政府有意、无意地走上“管理控制型”的治理模式。

 三、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制约因素 基层治理缺乏动力。基层治理缺乏动力,主动性不足,积极性、创造性不够,基层治理基本上是被动式、应付式,基层政府首先考虑的是对上负责问题,主要精力和资源用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上、用在地方经济发展上,忽视本应承担和履行的社会责任。

 基层治理主体差异性大。不同的基层治理主体能力和素质存在较大差异,不同的参与基层治理的社会组织其能量和效应也存在非均衡性问题,能力大、素质高、能量大、效果好的治理主体无疑容易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反之,则困难大、成效差。

 基层治理体系的不完善。基层治理现代化很大程度上取决包括制度在内的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科学化,基层治理的制度体系越完善、越科学,其权威性越大,基层治理的现代化越容易实现。

 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方式途径 (一)

 继续深入践行群众路线。一是突出需求导向。坚持从群众关注的生存性、发展性、安全性等民生事项抓起,每个镇街道、村社区每年都要排出一批量力而行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主攻方向,切实抓好脏、乱、差等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切实解决好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出行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抓整改、抓长效。三是确保民意畅通。在村、社区设立工作室,强化村民诉求快速反应处置,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分析研判、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

 (二)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一是发挥“指导员”作用。重点针对社会建设条块分割、部门利益、政策碎片、合力不够等问题,建立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完善顶层设计,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全覆盖、政策體系全覆盖和各类人群服务管理的全覆盖。二是发挥“服务员”作用。整合原有的便民服务资源,成立联系服务群众办

 公室,推广建设“网络+网格”的智能服务管理平台,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民心在基层聚集、资源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解决、服务在基层拓展”的新格局。三是发挥“监督员”作用。派驻工作组,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正风肃纪,重拳整治“庸、懒、散、拖、瞒”,对不廉洁行为、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零容忍”。

 (三)

 强化基层组织功能。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就是要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通过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将基层治理的组织基础、制度基础和人员保障做实、做强,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从而切实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四)

 激发基层改革创新活力。一是为基层减负。进一步减轻基层村和社区的行政性负担,大幅减少“表面文章”式的台账考核,科学厘清权责边界,真正实现“政社”良性互动。二是下放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管理职能,同步推动公共财政向基层社区倾斜,新增财力向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倾斜,以及政府择优购买公共服务,让基层社会细胞有能力实现社会服务和自我治理。三是激发社会活力。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大力培育一批社会组织、公益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促进公众协作参与社会多元治理。

 进一步创造条件,引导鼓励集体经济发展,稳步提高并合理分配群众收益。

 (五)

 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我们关心爱护支持要到位。组织部门要建好村社区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系统,善于从中选拔人才、提拨干部,选优培强“两委”班子,逐步提高基层干部的待遇保障,让大家留下来有干头、走出去有通道。二是严格管理教育要同步到位。要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展一系列专题教育;分专题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6-8 次集中轮训,同时,加强基层干部谈心谈话、关爱提醒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增强法治观念,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三是不断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增强工作能力和业务本领,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针对性的培养人才,对业务骨干和技术力量,通过“内部岗位轮训”和“定期外出考察学习”,开拓其视野,能上能下,打造一批优秀的基层人才队伍。

 (六)提升基层管理能力。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要把抓基层强基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鲜明导向,使党的基层组织更加强起来、党员队伍更加强起来、党的工作更加强起来,确保基层有能力为群众服务。另一方面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通过改革和完善基层治理体制和机制,更好为群众提

 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为基层社会自治创新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篇十: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及

 对策建议思考

  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著重研究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这为我国各地加快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本文从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分析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时代意义,阐述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日趋复杂,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日趋多样,不论城市或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都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新时代,我国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

 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都对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着重研究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这将进一步加快基层社会治理的科学步伐,更有效维护了基层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基层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1. 新的挑战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群众的思想意识和现实需求日益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日趋增大。在社区,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虚拟社区、微信、微博、自媒体等已经成为社会大众发表言论、监督政府的重要场域,社区组织对于社会治理的情况,时刻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科学应对群众监督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2. 薄弱环节

  当前城乡社区治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行存在诸多困难。一是网格化管理人

 才缺乏,特别是广大城乡社区,大都没有配备专门的网格管理员。二是权责不对等。城乡网格化管理中,下沉到各社区的职能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相互扯皮,未能发挥好服务社区居民“最后一公里”的作用,群众对网格化管理的认同度不高。三是缺乏长效机制,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

  3. 理念偏差

  目前,强调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而在社区社会管理活动当中,治理理念存在严重的偏差,部分社区人员的思维仍然比较固化。而这就导致了社区在日常管理活动当中,深入到人民群众当中去还做的不够,人民群众的切实需求信息收集不全面,未充分调动辖区居民的创造性。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时代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将社会治理的重心下移到了基层,落实到了城乡社区,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理体系的日益完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该《决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体现了我们党对

 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一再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十分重大。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新目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这是新时代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目标,也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基本遵循。

  1. 治理的科学性和依法的规范性

  在以往的社会治理中,对行政管理模式的依赖过重,而新时期的创新型社会治理模式需要及时对此方式加以转变和完善,积极利用科学、法律、民主等手段和途径。尽量将

 科学治理理念传达和落实到位——到社区管理者和服务者,有效将社会治理模式中的科学化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要踊跃探寻社会治理模式的新方式及新手段;在民主治理的环节上,应当有效应用民主协商和实施教育等,促进平等沟通和协调的进行,来处理相关矛盾,提升公平公正的建设效果。

  2. 以改善民生,稳定社会为重点

  社会治理永远离不开保障民生的课题,这是社会治理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实际的社会治理中需要找到关键着力点,积极建设民生工程,有效处理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基本问题。进而有效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城市网格化管理等举措,为社会治理模式中的途径及方式的创新“添砖加瓦”。

  3. 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体系

 首先要及时更新政府的公共服务类型及方式,增强和改进城乡社区具体的服务,以达到让群众的基础作用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其次,基层社区干部要深刻认识和理解群众路线,并坚持贯彻和执行人民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地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把社会治理的内涵细化到基层建设中去。

 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分析

  1. 加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

  我国基层治理模式的核心就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下,侧重体现和尊重城乡社区居民的自治主体地位,侧重加强服务社区居民生活的功能。

  首先,基层党组织应该将自身的政务工作透明化,加强社区党组织与居民之间的联系,听取居委会的意见,及时了解社区的发展情况,让党务工作立足于服务居民之上。其次,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民族文化,积极组织各类文化活动,让各民族群众坚信党的领导并积极围绕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大政方针周围,实现了各民族间一起学习、相互促进、一起工作、一起生活的良好格局,进而营造出各民族间的良好交流与有效融合的社会氛围。第三,应该积极组织城乡社区党员参加党建活动,让党员了解到时代新风,加强对党员的思想建设工作,提高党员的素养,从而在工作当中才可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之下,充分发挥自身的建设性作用。

  2.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机制

  首先,要建立其更为全面的管理制度,在管理活动当中要坚持层层相扣的原则,在提高管理部门自主性的基础之上,

 强化整体的约束力,做到权责相对应。其次,则是要建立起全面的监督体制,要对基层社区和社会各服务组织之间的权利范围进行严格的划分,对政府的各个政务工作进行严格的动态监督,以此来约束基层政府的管理行为。再次,则是要做好决策共治方面的工作,在基层管理活动当中政府部门在发表重要的政策之前,要保证城乡居民的知情权以及参与权,要为居民提供政务参与的渠道,例如社情民意表达等等,从而让政策更加科学,并且降低后期推行的难度。

  3. 树立科学的基层社会治理理念

 新时代,民生的有效改善将会促进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新疆各地的民生条件和基础。新疆各地基层政府和社区管理者,要树立科学的基层治理理念和服务理念,要通过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切实深入到基层搞好公共服务体系上的完善工作,让城乡居民的生活真正享受到民生改善带来的实惠。要树立为各民族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服务的理念,从而让各民族同胞对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信心更加稳固,从而紧紧围绕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中国梦”周围,实现民族团结、共同致富的愿景。

  在基层治理活动当中,应该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现代化的政务工作培训活动,促进工作人员思维的转变,提高工

 作者的服务意识,督促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深入到人民群体当中,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4. 丰富城乡社区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

  要想提高城乡社区基层治理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就必须要对治理方式进行优化,改革治理的手段,丰富治理的渠道。首先在治理过程当中,要充分将道德治理和法律治理结合起来,以此来约束城乡社区居民以及政务工作者的行为。其次,则是要避免管理方式的行政化,要积极对社区工作者展开法律教育,提高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宣传依法治理的工作理念,督促工作人员完成自身的工作任务。最后,要做好城乡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向城乡居民宣传时代新风,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此来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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